庭審的日子終于到了。
A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落槌,庭審正式開始。
“現依法審理公訴人控訴被告人溫宸涉嫌故意殺人未遂一案。”
宋昕的律師先行發言,起身陳述。
“被告人溫宸因長期追求原告未果,多次以極端方式施壓。這些是我們掌握的證據,包括贈與房産合同、轉賬記錄、通訊記錄等,皆表明被告确實長期試圖維系關系。”
宋昕的律師攤開手中的資料。
“溫宸持刀,從胸腔左側刺入,靠近心髒,在當場無法即刻救治的前提下,足以認定其意圖明确。”
溫宸的辯護律師立即站起,語調冷靜。
“關于這一點,我們有不同意見。”
他将剪輯好的監控打開。
“如諸位所見,原告曾主動走向廚房并拿起刀具,再走向卧室門口敲門。”
“根據我們對視頻畫面與音軌的技術分析,可見原告情緒激烈,步伐不穩,并伴有言語上的挑釁。請問——一個即将被傷害的受害者,會主動去廚房取刀再去敲加害者的門?”
他頓了頓,看向法官與陪審團。
“更值得注意的是——監控拍攝角度存在錯位的可能。刀,是誰先持起?誰先推搡?證據并不清楚。”
“更何況——”
他目光銳利,帶着一點反将的意味掃向宋昕。
“本案中,原告宋昕曾有過多次精神不穩定就診記錄。是否有可能是其因情緒波動與被告發生肢體沖突,導緻意外?”
此話一出,庭上有些嘩然。
宋昕的律師立刻起身反駁,語氣中已藏不住怒意。
“你們将一場傷害美化為意外?!”
“原告之所以進入廚房,是因為被告之前差點掐死他的舉動,為自保而取刀是正當防衛的本能反應。”
他頓了頓,低聲沉下:“還有——你們所謂的‘不穩定精神記錄’,是否正是長期遭受控制與侵犯的後果?”
審判長咳嗽一聲,制止雙方情緒化發言。
“雙方節制發言。”
庭審僵持良久,争執不下。
審判長宣布:“暫時休庭十五分鐘,控辯雙方準備下一階段證據。”
法槌落下。
庭内衆人起身,宋昕低着頭,不知道在想什麼。
他剛準備離開,卻聽見審判長詢問。
“被告方請求與原告進行簡短私下會面,是否接受,請原告确認。”
顧銘坐在陪審團的位置上,眼神緊張地落向宋昕,唇線緊繃,心跳仿佛懸在胸口。
宋昕眼中閃過一絲異色。
面對滿庭目光,他輕輕吐出一個字。
“好。”
會客室不大,四面牆白得過分,像是被冷水沖洗過一遍的空間,沒有一絲溫度。
宋昕坐在椅子上,望着對面那個被法警帶進來的男人。
溫宸神色從容,步子沉穩。
宋昕原以為自己會高興,看到這個曾經将他逼入深淵的男人如今戴着鐐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