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隻和謝春風一起吃過兩頓飯,這是第三頓。
第一次在宜浔的小館子裡,第二次在豆溪李姨家,每次他吃飯都是眼觀鼻鼻觀心,隻要嘴裡有東西就再也不說話了。
他這習慣很好很闆正,甚至有點闆正得過分了。我偷眼瞥着他,電光火石間想到,這倒像是紀律部隊的習慣。
“謝春風,你以前是幹什麼的呀?”我試探着問。
他筷子一頓,眼光垂下去,自然是沒有回我。我也就是試着問問,得不到答案倒也是情理之中。我低頭繼續默默吃抄手。
肚子吃飽了,我暢快地出了口氣,站起來靠到甲闆的欄杆邊上伸了個懶腰,回頭問他:“你還記不記得我那次晚上在甲闆上遇見你?就是在這兒。”
那算是我們認識的第一天。我半夜醒了睡不着,一個人上甲闆瞎溜達時遇見的他。當時甲闆上就沒什麼人,和現在差不多。
謝春風應了一聲。
“那時候我跟你還不熟。”江面在夜裡起了霧氣,我試圖用目光穿透這些迷霧,“其實我現在和你還是不熟。盡管你勉強同意和我做朋友。”
“早知道那天在宜浔去你家的時候,我就應該勇敢一點把你睡了。”我笑着說,這話說得其實是七分戲谑三分真心,我心裡是有一點遺憾,一點後悔的,“也好過像現在這樣,白白喜歡你一場。”
這話是背對着謝春風說的,我不知道他聽了會作何反應,我也不敢回頭看他。
“明天上午到子規江,傍晚就能到山城的碼頭了吧?”
“對。”
“明天下船前還會有演出嗎?你還會去跳舞嗎?”
“會。”
我點點頭。謝春風答話還真是惜字如金。
不一會兒後面有艘船趕了上來。兩船并排時,前後差着幾秒,各自拉響一聲長笛。
我這些天閑着無聊也查過這不同汽笛聲的含義,比如一短聲是船向右轉,兩短聲是向左轉,長笛或三聲短笛代表着友好的招呼。
江上的世界,自有自己的規矩。
這世界是謝春風已經熟悉的,我對它卻很生疏,也許往後也不會再有機會熟悉起來了。等明天晚上到了山城、下了船,我和謝春風可能就是真正的“分道揚镳”了。
萬噸的遊輪拉出低沉笛聲,厚實卻生動的聲音像是能穿透江上的霧,我看見對面船上房間的燈漸次亮起,那些橘黃色的燈給人一種漂泊中的溫情。
心像被一雙柔和的手捧着,江風拂過,霧氣裡的細小水珠墜落在睫毛上,我感到一種釋然。
我不應該自視甚高,覺得自己可以成為他的救世主。也不應該奢望他改變他的生活軌迹、放棄他要做的事。其實如果我不貪心,那麼我有過去這些天和謝春風的回憶就已經足夠了。
我喃喃開口,這最後一次告白的話,就說給江上春風聽吧。
還有,祝他諸事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