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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秋,大二上學期
雞腿飯搶到了。并不好吃。我們有一搭沒一搭聊着,他問我答。漸漸發現兩個人居然有很多話題和共同點。比如,我們都不喜歡學生活動、班委、團委、社團,報名一堆,最後都退了。
我也不知道我這個人是怎麼回事,部長咳嗽的時候,于情于理都應該遞水。但是我沒有遞水,沒仇沒怨的,就是,不想。
我無意冒犯規則。然而規則總是碰瓷我。
阿億一拍桌子,掏出手機,把我剛剛說過的話發到了人人網。
“剛才有隻貓說:‘我無意冒犯規則。然而規則總是碰瓷我。’”
我:“版權呢?”
他:“明天請你吃飯!後天也請,這周都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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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飯一周之後,“版權費”付清了,阿億開始找其他理由見面:順路、偶遇、經過、巧合。然後像個雙面膠一樣,一碰就粘上,甩也甩不掉。
他受傷了管我借創可貼,我沒有。他就買了一盒給我,然後隔三差五來借一條。而且,每次隻借一條。
他:“好疼,我可以借一條我的創可貼嗎?”
我:“好好好,都給你。”
他:“一條就夠了,也沒那麼疼。”
我請問呢,到底是疼還是不疼?薛定谔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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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的手機總沒電,永遠忘帶充電線,一定要找我來借。
我:“咱們的手機數據線接口不一樣。”
他:“試試呗,轉個角度,萬一能插進去呢?”
哇,你當那些工程師是傻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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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總是找我要“任務”,好像我是什麼發任務的NPC。完成之後就不停地要誇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