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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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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

“嗯。”

皮鞋踩在一塵不染的灰羊絨地毯上,步履從容。

對方頗為識相地起身讓位。男人面容淡淡,不客氣地繞進辦公桌。

眼神一瞥,注意到書架上的、與整間灰白黑色調總裁辦公室毫不協調的鮮紅色鬥牛頭擺件,打量幾眼,第三眼嫌棄地拿起來,丢進桌旁的垃圾桶。

薄寡的嘴唇動了動,吐出一個嗓音低沉但極為刻薄的“俗”。

搭手拉開椅子,緩身坐進桌前柔軟的黑皮革轉椅裡,俨然一副他才是這間辦公室主人的架勢。

對面,戚時懶洋洋仰身靠在椅子上:“哪俗了,我專門找風水大師看過,人家大師說這叫‘牛氣沖天’,能旺财運的,這玩意兒一個三千多呢,你就這麼給我扔了,你得賠啊。”

男人低頭理着袖扣:“我上次給你挂了神經内外科,你去拍腦CT了麼?”

戚時不爽地别過臉:“沒有!”

男人淡淡提醒:“我今天又挂了一次,如果你是腦殘,趁早讓醫生給你開個刀治治,如果治不好就算了,反正你這腦子留着也沒用。”

戚時:“……”

他瞪着大眼珠子瞅對方:“诶,你是我親哥麼?你是麼?有你這麼侮辱人的嗎?”

男人終于掀眼皮看向他,眸色冷沉幾分:“這話不該問問你自己麼?你昨天對我的人幹了什麼,你心裡沒點數麼?”

戚時抱起臂,眼神心虛地瞥向别處,沒吭聲。

他昨天早上一不小心……趁着他哥的寵物睡死,把隻穿一條褲|衩的那貨從家裡弄出來,扔在他們公園湖邊了。

湖邊草坪的……零下22℃的……狗屎和鳥屎淋漓的……一尺厚的……雪地裡。

男人一動不動地盯着他,語氣淩厲:“我警告你,這事沒有下一次,再敢亂來,别怪我跟你發火。你知道我發火的後果。”

戚時不樂意聽這話,皺起眉頭:“我也說了,你在外面怎麼玩兒都無所謂,别把人領家裡來就行,就算領家裡來,你也得領個差不多的吧?”

“你明知道他那種登不得台面的貨色是在跟你逢場作戲,你還護着他?你數數,自從他傍上你之後,你倆都鬧了多少回绯聞了?”

“你沒看出來?他就是要借着你的勢把他自己的熱度炒上去啊!哥,你都三十好幾的人了,你就算挑十八線也不能挑一個八十線吧?當初說好要退幕後才把集團交給的我,現在倒好,你成了個風流快活的甩手掌櫃了,我天天出面澄清做公關,我不難做嗎?”

“我他媽花着成疊的鈔票養着那幫法務,難不成就是為了整天給一隻鴨子打官司嗎?這都兩年了吧?我為了你,我在媒體面前給那個心機男打掩護,我心裡不憋屈?我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好吧?我就求你清醒一點行不行,哪怕他流露出過一丁點真心喜歡你的意思,我都不至于做到這份兒上!問題是,他就是純粹的利用你啊!你怎麼就看不明白呢?!”

“我真搞不懂,那個鴨子究竟有什麼好的,值得你——”

男人皺眉:“别張口閉口就是鴨子。”

“啊行行行!”戚時揮手打斷:“八十線!那個八十線有什麼好的,值得你——”

男人眉心更深:“也不許叫他八十線。”

戚時啧了聲。

他清咳兩聲,擺正了臉色:“哥,我認真的,咱們親兄弟,我能害你?我比誰都希望你能好,可道理你應該比我懂啊!我最近認識好幾個身份背景和外形智商都和你高度适配還年輕的男人,你真要想找人過日子的話,我随時給你介紹啊!可是,你對一個人渣單方面付出根本得不到回報,對吧?你看你都三十多歲了,還成天被一個二十歲出頭的小年輕釣着,多丢——”

男人臉色一沉:“你再說一句‘三十多歲’,立馬就給我從這間辦公室裡滾出去。”

戚時:“……”

戚時撓撓腦門:“這是我的辦公室。”

男人沒心思跟他貧,起身便往外走,頭也不回道:

“他現在高燒三十九度六,正躺在床上昏迷不醒,既然你說不想在家裡看到他,那你就搬去外面住吧。”

戚時:“?”

不敢置信地看着男人離去的背影,伸長脖子,一雙英氣的眉頭皺巴成結,聲音拔高了八個度:“哥,你認真的?我記得咱們是有血緣關系的,還是相依為命的那種!”

男人反手帶上門,高挑筆挺的西裝背影漸漸消失在将要合上的門縫:

“你的意思,我比你清楚,但在我膩味之前,你沒有插手的餘地。”

戚時眉梢一挑:

“真的?”

“你原來不是認真的?”

“從今天開始,你去外面自己住,聽見沒?”

“成!”

戚時一口答應下來。

雖然覺得哪裡有點不對勁,但是,他哥顯然需要一點兒思考的空間。

他相信以他哥的品味,肯定不會看上一個連他戚時都瞧不上的八十線心機男。

戚時閉眼靠在椅子上沉思了會兒,然後站起身,緩緩彎下腰,從垃圾桶裡把他那個自認為很酷的紅色鬥牛頭撿出來,放進了抽屜裡。

戚時仰起頭,視線一一掃過整牆擺放着的、藝術氣息濃厚的工藝品,以及厚度誇張、語言不一的原文書籍。

這些并不是裝飾品,全是他哥一本本讀過的、一件件買回來的。

戚時兩手插兜,沉默地立在牆前,一向平展的眉心折成“川”字褶皺。

他哥扔掉了他唯一放在架子上的東西……

他哥在向他暗示,就算他哥退到幕後了,擎榮影視集團——這個由他哥白手起家打下來的江山,現在還是由他哥做主。

他知道,他都知道。

他哥已經在發脾氣了。

記憶太久遠了,這好像……才是他哥第三次跟他發脾氣。

第一次,爸媽出車禍那年。

他哥十七歲,他七歲。

老實說,他對爸媽的面容、聲音,還有他們尚在世時,他們一家人生活過的場景都毫無印象。

他隻記得,爸媽的葬禮是在一個濃雲的陰天,傍晚時候,天空飄起了毛毛雨,他和他哥抱着兩面灰白遺像跟在送殡隊伍裡。雨水打濕睫毛,震天響的唢呐聲将他茫然無措的情緒淹沒,他突然很想哭,就扭頭跟他哥說害怕,想走。

他哥仿佛一夜之間蛻變了,本來有些嬰兒肥的側臉輪廓在短短幾天就變得鋒利起來,眼神也滄桑不少。他哥跟他說,再忍一會兒,晚上回家給他買烤紅薯吃。

他跟他哥說騙人,他們家這麼窮,他哥根本沒錢給他買烤紅薯。

他哥說很快就有了,因為法院判肇事者給他們20萬的賠償金。

他立刻就哭了,跟他哥說他不吃烤紅薯了,他什麼都不想吃,他隻想回家。

他哥的眼睛似乎也有些模糊了,他不記得他哥當時什麼表情,隻記得他哥說,以後咱倆人就是一個家了,相依為命的家。

他當時不懂“相依為命”是什麼意思,隻覺得是個特高級的詞兒。

和“長兄如父”這個詞兒一樣高級。

他爸媽沒幾個近親來參加葬禮。

聽說他爸當時在做生意,又是貸款又是借錢的,負債累累,很多親戚都不和他們家來往了,就連葬禮都是鄉鎮上的居委會幫忙操辦的。

葬禮是白色的。

不是白色棉花糖的那種白,而是彌漫着苦味的、像白色藥片的那種白。他置身其中,意識卻從大腦中完全抽離。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地,隻看見牆邊堆滿的白色和黃色的花圈,周圍走動着穿白色孝服的陌生人,整個世界充斥着令人惶恐不安的哭聲,空氣中漂浮着劣質紙錢燃成灰燼的嗆味。

某一刻,那種天旋地轉的、令人窒息的白色将他壓得眩暈,他趁着所有人沒注意,一溜煙跑走了。

那時候,他們鎮上的治安并不好,人販子偷小孩這種事并不稀奇,他哥以為他失蹤了,瘋了似的到處找他,嗓子都喊啞了。

等他在長街盡頭的兩元店裡玩玩具,聽見外面好像是他哥在喊他,慢吞吞地推門出去回應時,他哥就像頭渾身着火的野獸,邁着那兩條長得跟殺人兇器一樣的大長腿,沉着臉朝他走來。

然後二話不說,擡腿沖他肩上給了一腳,直接給他踹飛。

“待在我身邊,哪裡也别去。”他哥的喉嚨像吞了什麼鉛狀物,連聲音都發着喑啞的腫。

他摔在雨水淋漓的路面上,哇地一聲哭出來,然後氣憤不過,倔強地從泥水裡爬起來,扭頭又要跑。

他哥幹脆一把揪住他衣領,拎小雞似的給他拎在半空,另一手沾着雨水的冰冷手指死死地掐着他的臉,一雙猩紅的眼睛恨不得瞪穿了他。

“我在跟你說話!我他媽讓你待在我身邊!哪裡也别去!哪裡别去!!聽見了嗎!”

“嗚嗚嗚嗚聽見了……”

他當時就決定一輩子都不原諒他哥。

去街上撿瓶子賣破爛睡橋洞底下都不和他哥住。

他一回家就摔門把自己關在房間裡寫絕交信,雖然那封信大部分字都用的拼音,但紙面整潔,語氣嚴肅,也算是份正式文件。

但等他義憤填膺地拿着絕交信推門出來,發現他哥正站在客廳門口背對着他脫雨衣,腳邊淌了一地的水。

雨衣是半截式的。

夜晚小雨轉暴風雨,他哥應該是怕風大把雨傘吹壞,穿着那件小雨衣跑去外面,下面的牛仔褲和闆鞋都濕透了。

他有點兒心疼,就沖白天踹他一腳的那狗畜生喊了聲“哥”,問他幹嘛去了。

他哥抹了把濕淋淋的臉,低頭咳嗽幾聲,然後從懷裡掏出兩個超大個兒、超級香甜的烤蜜薯遞給他。

“掰開,吃中間的,中間的甜,剩下的我吃。”

完犢子。

絕交信從他指縫裡滑落到地上。

他又覺得他哥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

第二次,他高中叛逆期。

他十七歲,他哥二十七歲。

他哥在上大學的時候轉行做演員了,他為此沒少跟他哥吵架。

他哥從小到大學習都賊好,學神級别的那種,随便考考就能甩第二名八十條街的那種,可他哥最後考了本地的大學。

本地的,學費便宜,一所連博士點都沒有的破二本師範大學。

他哥的大學,離他的小學隻有步行五分鐘的距離。

但當時他還小,沒意識到他哥為了照顧他放棄多麼重要的前途,所以等十年後他上了高中才終于明白過來,他哥是個混得徹頭徹尾的畜生。

他和他哥不一樣。

他學習不好,中下遊,到了高中更是吊車尾,每當在課堂上各科老師跟他們強調高考成績、強調考一個好大學的重要性、強調高考改變命運,尤其是能改變他們這種出身小縣城的學子們的命運,他不耐煩地趴在最後一排的課桌上,心裡鬧騰又窩火。

上高中時候,他幾乎每隔幾天就給他哥打電話。他拿着他哥給他買的最新款手機罵他哥,什麼難聽的話都講,然後臨挂電話,又開始傻了吧唧地掉眼淚。

他哥一直很沉默。

沉默地聽他發瘋,沉默地聽他哭,最後再風輕雲淡毫不在意地說一句“都是陳年往事了,我都不在乎了,你在乎什麼?”

那時候他哥雖然已經在演藝圈闖蕩五六年了,但還是個隻能接配角戲的十八線小演員。可他哥說十八線小演員也能賺不少錢,比當老師賺錢,讓他在老家這邊安心學習,還告訴他學習不好也沒關系,大不了最後就走體育生。

他哥知道他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體能了。

他哥砸了不少錢給他報各種補習班,語數外理化生,畫畫表演之類的興趣班也報過,還想着讓他考雅思托福,送他出國留學,最後卻發現他真的一個都念不下去,英語撐死隻能考個及格分,因此判定他是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那種類型。

他哥接受能力不是一般的強,就說他喜歡運動挺好的,身體健康就行。

他不知道該怎麼再罵他哥了。

他喜歡去健身房練格鬥,一般都是把他哥當做假想敵來揍的。

成天煩躁躁的,他心不在焉,根本學不下去。

他在學校裡浪蕩度日,他哥奔波于各地接通告、試鏡,睡機場、睡車站、沒日沒夜的工作。

他哥身邊連個助理都沒有。

他哥這個畜生。

他上高三那年,他哥演了部網劇,據說那部劇的投資方大有來頭,本子也好,他哥第一回做了男主角,立刻就從十八線火速蹿紅成了三線小明星,賺了不少錢,知名度也提高了,連他身邊好多女同學都開始粉他哥了。

他陰郁的心情一下子明快了好多,仿佛身上積壓已久的債務終于還清了,盡管他從始至終都沒為他哥做過任何事。

第一次迫不及待地打電話恭喜他哥,沒再罵,也沒哭,而是真心實意的,祝賀他哥終于成功了。

“哥!”他興高采烈地說:“你終于熬出頭了!你是不是發大财了!趕緊回來給我買新手機!還有遊戲機!還有!還有!你給我買世界杯的門票!”

“知道了,”那邊聲音含笑,“你小子!就算沒發财也得給你買啊。”

他哥沒有回來。

他哥為了得到主演的角色,和那部劇的投資人睡了。

鋪天蓋地的負面評價甚嚣塵上。

一整周,睜眼,閉眼,他隻要一打開手機,屏幕界面就會不斷彈出的種種娛樂新聞頭條、微博熱搜、短視頻熱搜、營銷号剪輯……無一例外,全是他哥的醜聞。

狗仔還上傳了他哥和一個人進酒店的像素模糊的視頻,雖然在短短幾秒之内就被各大平台迅速删除了,但他還是通過别人下載的聊天記錄看到了。

看了無數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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