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将耶稣帶到哥耳哥達,解說「髑髅」的地方。
——馬爾谷福音15:22/《玫瑰經》痛苦四端
莊曉的這段人生故事拆成碎片,在這家五星酒店裡輾轉,在非人之間交談、眼神、歎息和隐藏中輾轉。
這群人裡,純然是人類的隻有施霜景和莊曉。施霜景沉默地好奇着,收集完了這個故事,不知道是否是正确版本。在所有人裡,莊曉最願意對談的也是施霜景。莊曉與這些強大卻不知是否可信的人交談,是第二輪耗盡氣力。待到氣力稍有恢複,他對施霜景的第一句話是:“你不該和他們摻和在一起。”
莊曉,二十二歲大學畢業,二十三歲沒有找到工作便成了家裡蹲,與父母就隻是斷骨連皮的關系,父母離婚,母親改嫁,父親死不争氣,遭老人打了出去,從此十年至多隻見兩次。
莊曉與爺爺奶奶住,在大城市的老區開糖水鋪。看莊曉是個有手有腳的大學生,畢了業竟然還找不到工作,奶奶就一天三頓蒲扇抽他,好歹把莊曉抽進了廚房,同老人學做糖水。學了一年,很有模樣了,爺爺奶奶有一天掏出一枚紅包,說裡面是給莊曉開的工錢,哪能要小孩打白工。莊曉捧着紅包眼紅紅,報了港島的甜點學校,勢必學成回來将糖水鋪開成連鎖、做成品牌。
在香港學西廚做烘焙的日子可真的很辛苦,鴿子籠住處,暑熱天氣,學來學去還越來越迷茫,莊曉學了不到一年就意識到自己最大的問題之一,那就是太書生腦子,幹什麼竟然都學學學。他學烘焙的西廚學校靠近荔枝角,有時莊曉下了夜課,帶上做好的烘焙去荔枝角公園,夜裡公園的燈光還很明亮,夜跑的青年與散步的師奶都讓莊曉想起内地,他找花壇邊沿坐下,吃自己的烘焙,一年下來胖了二十斤。後來他也養成在荔枝角夜跑的習慣。
他與紀複森就是那時夜跑認識的。一個外國男人,每周四天夜跑,風雨無阻。莊曉不與人搭話的,隻是觀察這個長相太過出衆的男人,私下在網絡上搜索許多遍,确認不是明星或者網絡紅人。一天紀複森沒穿夜跑的服裝,莊曉拎了一袋子烘焙,兩人在公園裡終于對上了眼神。莊曉跟紀複森去了他在美孚的房子。紀複森那時還騙他,這是他父親在八十年代買的,那時美孚還以大三居九龍豪宅出名呢。但其實那就是紀複森的房子。上世紀八十年代時,他早已在香港許久了。
紀複森吃甜品,更喜歡把甜品弄到莊曉身上吃。吃撻就在莊曉肌肉上壓碎粉末,吃蛋糕就将奶油和軟胚糊成一團再舔再嘗。莊曉以為那是再普通不過的談戀愛,在各種信息搜集和旁敲側擊下,莊曉知道紀複森是做收藏拍賣生意的。
認識半年了,莊曉才第一次見到紀複森的藏品。紀複森自己住美孚,卻有一整套半山新别墅來放藏品。莊曉實在太不理解了,紀複森隻說,他喜歡有人的地方,喜歡地鐵就能到的地方,喜歡藏在人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