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天生就有一種魅力,引人堕入的魔力,不論是吉他還是小号、貝斯之類的,在一首歌曲中達到前所未有的和諧,仿佛讓樂手燃燒生命以作的表演,和球賽一樣,現場永遠比視頻裡更燃。
台上的人全身心投入演出,血脈偾張,表情猙獰,但宋航印象中的淩诩始終瘋狂又清醒,故意維持着臉部狀态不崩塌,這或許也是他在酒吧立足的資本之一,畢竟沒有哪個去酒吧消費的客人是真想聽一段演出的。
“想不想聽我和他的合奏?”張寒楓舉起話筒對準台下大聲呼喊着,“舉起你們的雙手,讓我看到你們的熱情好嗎!接下來讓我們請出——淩诩!”
“淩诩!淩诩!”
“淩诩——!!!”
給足了張寒楓的面子,萬衆歡呼中,淩诩飛身一躍,金發高揚,笑容燦爛如朝陽,俊美無俦。
他的加入猶如是在本就沸騰滾燙的油鍋裡加入了一滴冰水,整個場子轟然炸開,一輪更高的呼聲如海浪一般撲來,觀衆們高呼着樂隊的名字、張寒楓。淩诩的名字,狂熱得如同燎原之火。
見他來了,張寒楓遞出話筒,他龇牙一笑,把着沉重的話筒耍了個花,最後擱在嘴邊低語:“準備好了嗎?”
“淩诩淩诩!!!”
“啊啊啊啊準備好了!!”
大手驟然揮下,和弦炸出一段段爆裂的樂聲,兩個吉他手在舞台上對壘,看似針鋒相對,實則你來我往,默契無間,淩诩故作低迷的嗓音充滿狂野的魅惑,高燃的副歌部分,他雙手如翻花,汗如雨下,那張臉即便再怎麼扭曲,也稱得上一聲性感。
當淩诩在萬衆矚目中,隐秘地送給他一個飛吻的時候,宋航的心便瘋狂地為這個天才吉他手鼓動了起來,燥熱的音樂,潮濕的喘|息,一切都好像倏然退遠。
他眼中隻有一個在獨奏的自信乖張的淩诩,舞台上的他光芒萬丈,解放天性,有着沖破重重阻礙關鎖的決心與意志,看不慣世間萬物的嚣張氣焰,那張臉是那麼的欠扁,但你又一定會承認,為他心動不已。
音樂節不是淩诩的主場,他隻是上了興頭想表演一番,完成自己的part之後就想着要下台找宋航讨要“小狗的獎勵”,可觀衆并不打算就這麼放他走,一直叫着“再來一首”。
他看了眼他媽,後者捂嘴偷笑,先一步離開了舞台,其他樂手也紛紛效仿,不一會兒,台上就隻剩了他一個人。
無法,淩诩隻能帶着笑坐上台中央的高腳凳。
“再來一首,我母親的成名曲《寶貝晚安》,”他輕輕地問,“好嗎?”
“好!!”
“淩诩啊啊啊我愛你!!”
僅僅一首曲子,他們就已經完全為這個年輕的吉他手傾心不已,受教于大師級别的老師,他的專業水平毋庸置疑,顔值更是一大加分項。
高腳凳可以360度旋轉,淩诩每次唱到“寶貝”的時候就故意轉向後台入口,他知道宋航在那兒凝望着自己。
一曲終了,他趕緊跳下舞台,不僅是為他,也為後面接着演出的其他樂隊,占用太多時間可不是個好的合作對象。
“怎麼樣?”一步躍到宋航跟前,他意氣風發,張揚地笑着問。
宋航站起來,眉眼含笑:“很好,非常不錯,還想聽什麼?總覺得拿什麼誇你都不夠。”
張寒楓簽完了名,加入了他們的話題:“你剛才在和航航表白啊?太浪漫了,不愧是我的兒子。”
注意到另一個當事人懵懂的眼神,她笑着補充說:“這首歌是我當年為了追求他父親寫的,航航如果有意,可以研究研究歌詞。”
這一家子的性格都挺熱情奔放,偏偏淩诩在校内裝得人模狗樣的,忽悠了别人兩年。
“還想繼續看嗎?”等他媽走了,淩诩毫不客氣地坐到他給宋航搬的椅子上歇氣,順便問,“不想看的話我們可以走了。”
宋航彈了一下他腦瓜崩:“我想看的已經看過了,走吧。”
淩诩原地複活,背着吉他也不嫌累,拉起宋航沖出了狂亂的音樂節。
漫步回酒店的路上,他說:“我隻表演今天晚上,明後天都是我媽的主場,你要是還想來就叫我。”
觊觎了那把吉他很久,宋航提出了一個請求:“我能彈一下嗎?”
換作其他人,淩诩肯定想也不想地拒絕了,可對方是宋航,他求之不得。
“給。”他爽快地拿下吉他,套在宋航身上,“别人不行,但你可以,随便彈,多難聽我都受着。”
依稀記得,他小時候應該玩過吉他,宋航胡亂撥了兩聲,是吉他的音,但完全不成調,他耳根一熱,看來還是沒學好。
“我教你。”淩诩揚着眉梢說,“不要學費,陪我談個戀愛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