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長莺飛二月天,拂堤楊柳醉春煙。兒童散學歸來早,忙趁東風放紙鸢。”
“喲!這不是我們胡家的小帥公子嗎?今日怎麼沒在屋裡看書,倒舍得出來溜達啦?”
小胡遇将手上的書卷背于身後,學着文人雅士那般握拳輕咳,而後空空撫摸着自己還未長出的胡須說道:“勞逸結合,事半功倍。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
旁人被他這番少年老成的模樣逗得直樂,同他有過平日交道的更是笑得前仰後合。
“小胡公子,你說得太深奧啦,我們都聽不懂!”
小胡遇揚起嘴角燦爛一笑,道:“該學就學,該玩兒就玩兒!學久了就出來玩,玩累了再回去繼續學!”
“什麼呀!我看你不就是學不下去了嗎?哈哈!小孩貪玩也是正常的,你看我家二寶,天天和隔壁家阿讓混在一起,不也長得好好的嘛!”
“不可,不可。”小胡遇擺手道,“我和他們不一樣,我就是出來走走道,馬上就要回去繼續看書了。”
路邊的阿婆遞來根糖葫蘆串兒,還特地放在了小胡遇的嘴邊。小胡遇見狀後退了一步,沒想那阿婆又往前伸了些,似乎執意要小胡遇接下。“一月裡也見不到你幾回,阿婆都想死你了,你快拿着吧!”阿婆樂呵呵地說道,“小帥公子上次還幫我趕跑了胡來來的野狗,我都沒來得及感謝你呢!這個串兒就當是謝謝你幫忙了!”
小胡遇抱拳朝阿婆鞠了一躬,道:“謝謝阿婆。”
他接過那串裹着金色糖衣的山楂,一口咬下去,酸甜軟糯直接流到了心裡。
一旁的百姓們見到小胡遇滿足的笑臉也跟着樂了起來,他小口咀嚼着食物的樣子,就好像一隻享受胡蘿蔔的小兔子般惹人疼愛。無論何時,那張肉嘟嘟的小臉總能引起大人們的關注。小胡遇已到韶年之時,身型雖已在不知不覺間迅速拔高,但一臉稚氣卻仍未褪去。他待人禮貌和善,尊敬年長的前輩、照顧幼小的孩童,連路邊流浪的小狗也要細心關照一番,再加上人小鬼大,往往逗得大家哈哈直笑,所以這一帶的街坊領居都十分喜歡這位小胡公子。
他的父親胡大人是這靈漾城裡數一數二的大地主,除去最為繁華的城中地帶,城郊有四分之三的地皮皆為胡大人所擁有。每月光憑收來的地租就能裝滿整整好幾大箱,手裡的銀錠是怎麼也花不完,普通百姓怕是窮盡一生也攢不到他們家半個箱子。胡家完全可以過上人人奢望的奢華糜爛的日子,但卻偏偏叫他們過出了個樸實無華,除去胡家每月的日用開銷,胡大人總會拿出一點積蓄,想方設法去救濟靈漾城裡可憐的流浪漢們,久而久之,靈漾城裡的流浪漢便漸漸消失了,此事也一直為百姓們茶餘飯後津津樂道。
小胡公子的父母老來得子,胡大人而立之年才得一子嗣,因此實在是寶貝得緊,平時擋着護着,生怕有一點擦傷,而在小胡公子出生後的兩年,胡大人又幸得一女,從此兒女雙全,是旁人說不盡的羨慕。
小胡遇與比他小兩歲的妹妹胡宿被胡家上下寵着長大,但得虧胡夫人出身于書香門第,她的賢良淑德、知書達理,将兩位孩童養育得尊老敬賢、彬彬有禮,待人待物都有着一種天生的和氣,才沒有把兩位含着金湯匙長大的小朋友培育成萬人嫌棄的小霸王。但也因此,小胡遇與小胡宿隐隐之中似乎總與其他孩子有些格格不入,通常來說,他們更喜歡待在家裡,互相同對方一起玩耍。
這日,小胡遇在街上溜達夠了,從阿婆那兒得來的糖葫蘆串兒也吃完了,便舉着光秃秃的竹簽,打算打道回府了。
他往來時的方向走去,夕陽穿過屋頂,耀眼地照射在地上,小胡遇一時眯了眼,腳底的速度便也慢下幾分。
“你還給我!這是我娘給我的小球!”軟糯糯的聲音在自己身側響起,小胡遇回頭一看,原來是這一帶出了名的小霸王阿讓和其他孩子起了争執,他挺着一個圓滾滾的大肚子,一個竹子編制的小球高舉過頭頂。跟在他身後的是年紀尚小、身型較矮的二寶,正闆着一臉要哭不哭的表情,邁開小短腿“哒哒”地跟在身後。
“這是我娘給我的小球!娘是給我自己玩的!沒說要給你!”二寶說話帶着厚重的鼻音,聽起來也十分委屈。
阿讓停下腳步,他踮起腳尖把竹球舉到更高的位置,似乎很開心能看見二寶這副求而不得的表情。“我才不稀罕呢!”阿讓擡着下巴說道,“我不搶你的,你要能夠得到我就還給你!”
二寶吸了吸鼻子,攀住阿讓的肩膀往上跳,邊跳邊道:“我能夠到……我夠……夠給你看!”
“诶!夠不到!夠不到!”阿讓舉着竹球往後倒退着說道,“你就是夠不到……”
“啪”地一聲,阿讓停住了動作。
“我夠到了。”
小胡遇輕輕松松拿過阿讓手上的竹球,道:“我拿到它了,這個竹球現在是我的了。”他又把竹球遞給一邊眼淚汪汪的二寶,道:“二寶拿去,竹球送給你了。”
二寶趕忙把竹球緊緊抱在懷裡,他躲到小胡遇身後,仍有些露怯地看着阿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