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ninth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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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下着雨。
但她躲在雨傘遮擋下的的方寸之間。
路上行人鮮少,連過往車輛的行駛速度都有所放緩,除了連綿不斷的雨,整個世界好像都在放慢步調。
降溫的天氣,起了一層薄薄的霧。
這讓越清舒想起自己在倫敦呆的那段時間,某個寒假,她在倫敦過了冬。
英國的大部分地區都處于溫帶海洋性氣候中,倫敦尤為典型。
四季平緩,沒有明顯的溫差,冬暖夏涼。
都說英國宜居,但越清舒覺得倫敦的天,雨霧過重,霧天總是連綿漫長,惹得人心中不快。
後來從倫敦走,她跟朋友說:“太悶了,再也不想來倫敦常居了。”
朋友驚訝。
“悶?隻是霧大而已,空氣不悶呀,而且你在舊金山霧就不大了?”
舊金山的霧,比倫敦的還重。
越清舒當時無法反駁,找了個蹩腳的理由,說——
“那不一樣,倫敦的霧還有工業霧,那是霧霾!舊金山的好歹…是自然天氣,而且舊金山都是夏天起霧,我不太喜歡倫敦起霧的時間。”
倫敦的霧多是秋冬。
朋友也沒對她這個解釋進行深挖,隻是笑着推搡:“你可真是個怪人!”
越清舒這人看着乖巧寡淡,沒什麼攻擊性。
但有時候讓人覺得她骨子裡執拗又一根筋,有着别人無法撼動的、屬于她自己的規則怪談。
後來越清舒離開倫敦回學校。
在舊金山遇到濃霧天時,她再也沒有在倫敦時那種悶悶的感覺。
想了很久,才想到了真正原因。
原來不是因為霧天,也不是因為季節,而是因為…
記憶中熟悉的雨天,搭配着英式英語的發音和腔調,兩者碰撞發生的化學反應。
岑景曾教過她一陣子英語。
她在學校學的一直都是美腔,第一次聽英腔的時候覺得很新奇,英腔的某些字母發音很輕。
例如't'和'r'。
她着重認真發音的部分,在他的口中卻是輕描,就好像…
她在意的。
他并不在意。
岑景小時候在英國長大,高中時因為家庭變動才轉學回來。
英語畢竟也算是他的第二母語。
所以他說起英語來,總是流暢又輕巧,每一個發音萦繞在他舌尖時,都纏綿悱恻卻又幹淨利落。
越清舒那段時間偷偷聽了好多英國歌手的歌,學着他的樣子發英腔。
後來麼…
自然是被自己的老師說了一頓。
她要申請斯坦福大學,考的是托福,考官也都是聽美式英語的。
“幹嘛啦越清舒,你想換成雅思,去英國上學啊?怎麼突然喜歡上英國佬的腔調了,有喜歡的人了?還是個英國佬?網戀?”
越清舒趕緊扯謊,說自己隻是最近聽了很多英國歌手的歌而已。
後來某天,她的家教與岑景打了個照面。
那天越清舒無比緊張,生怕兩人用英語交流起來,就被人看穿了她的小把戲。
原來人真的會因為另外一個人而記住某個城市。
也會因為一個人的存在,而影響自己的整個感受。
…
重機車的發動機轟鳴。
那輛車無端停在越清舒面前的時候,她有一瞬間想到國外常有的“飛車黨”。
第一時間,越清舒抱緊了自己的小挎包。
機車上的男人把頭盔前面的防風鏡一打開,看着她那退避三舍的模樣,趕緊說:“不是,你别急,我是岑景派來的——”
派來個屁:)
一時心急嘴快,讓自己給岑景當上黑奴了。
不過徐澈時發現,說出岑景的名字後,越清舒就收起了自己的防備姿态,放松了許多。
她沒說話,就這麼看着他。
徐澈時有些明白,岑景所說的漂亮是何種漂亮了,客觀意義上的漂亮。
清淡的氣質,但五官驚豔。
是雪山之上,皚皚白雪覆蓋下,挖出來的那顆最明豔的綠松石。
“他讓我來找你。”徐澈時這才繼續解釋,“你手機沒電了?”
越清舒猛地反應過來自己很長時間沒看手機了,把雨傘夾在臂彎中,去翻手機。
這把傘很厚重,臂彎根本架不住,這一來,雨傘傾斜,看着就要倒下。
徐澈時眼疾手快,從車上下來,幫她把雨傘扶正了。
“謝謝。”越清舒說道,拿出手機。
她這才發現,确實關機了。
徐澈時睨了一眼:“沒電關機了是不?”
越清舒點頭:“嗯…好像是充電口進水,沒充上電,我沒注意。”
“你先拿我手機給你媽媽打個電話。”他順手從衣兜裡掏出手機,“找不到你人,電話打到岑景那兒了。”
這才有了他來找人的後續。
越清舒心中了然,隻是也确定,岑景這人,若不是她家裡的緣故。
估計…
跟她也不會有什麼往來吧。
她借了徐澈時的電話報平安,通話結束後,徐澈時收起手機。
他問:“你這小姑娘,下雨天不回家在外面蹦蹦跳跳的幹什麼呢?”
“我蹦蹦跳跳的嗎?”越清舒皺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