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上你看書網

繁體版 簡體版
戀上你看書網 > 玩家提姆德 > 第28章 第 28 章

第28章 第 28 章

章節錯誤,點此舉報(免註冊),舉報後維護人員會在兩分鐘內校正章節內容,請耐心等待,並刷新頁面。

這絕對算得上是提姆此生最差勁的就餐經曆,盡管發生在遊戲裡,也絲毫不遜色。提姆靠在椅背上,望着一桌難以下咽的食物,誠懇地領悟到:事實證明,難吃就是難吃,無論花再多的錢,也開不到盲盒。這家餐館有營業執照嗎?玩家想舉報,他掏出手機,剛開機便見三十二個未接來電,沉默兩秒,關機。多大點事啊,難吃而已,又不是不能吃。

提姆快速地釋然了,格雷森卻不,很難解釋當下少年的心情,他抿了下唇、蹙着眉問:“你在研究什麼行為藝術嗎?”

暗淡的燈光下,餐店内光斥着竊竊私語,不知道幾百年未攀的窗台上布有厚厚的灰塵,角落裡還生着蜘蛛網,指甲蓋大小的黑蜘蛛剛剛捉捕一隻自投羅網的愚蠢蒼蠅。空氣中散發出辛辣、甜膩,還混合着淡淡的黴味,很難用語言描繪。坑坑窪窪的木桌表面反映明亮的光,提姆抽出一張紙,輕輕一擦,白色紙巾浸染油黃,盡管如此,提姆仍舊抱着英勇就義的雄心下彈,不為其他,單純因為這條公路上就隻有這一家餐店和遙望無垠的農田。

“如果你不想餓死,那還是安心的吃東西吧,誰讓我們忘記帶幹糧上路了呢。”提姆放棄掙紮地喝了口保質期還剩半個月的可樂,唯一可以慶辛的是,利爪不用進食,受苦的總不會是自己。

格雷森瞅着面前顔色、氣味和形狀都詭異到極緻的食物.哪怕肚子餓得“咕咕”叫,也沒有胃口,他沉默片刻悶:“真的不是毒藥僞裝的嗎?人會吃死的吧?” 他眯起眼拿着塑料叉子戳戳軟塌塌、但顔色正常的薯條。

“能不能吃,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大抵是吃不死的。”玩家舉着面前62美元的消費小票,總感覺心髒在隐隐作痛。

格雷森露出個不信任的眼神,在年長者的注視下沉默着吃完一份薯條、一個漢堡和兩份雞塊,最終喝着可樂不吱聲。餐桌上隻剩下才是姆咬了一口的漢堡和一份沒有任何損傷的雞翅,這讓玩家開始自我懷疑,難道共實挺好吃的?他困惑地問:“好吃嗎?”

少年擡頭看他,眼神帶着一抹無可奈何:“不好吃,但餓。”像是提姆問了句毫無意義的廢話,在對方點頭後,不經意地問:“你是不是習慣把自己不喜歡吃的和吃不完的東西分給别人?”

玩家微愣,他本想回一句:這不是很正常嗎?幸好及時刹住,也許這在現實世界是很正常的,但在這個副本裡屬于異類。這是一個極度自私的世界,就像支線裡王爾德的那句話一樣,倘若不害怕他人撿去,何必留有無用的棄物?往往隻有足夠元盈的人,才會毫無保留地将物質分享給他人。很多時候,無論喜歡或是不喜歡,隻要周圍的人想要,提姆絕大多數都會不帶猶豫地給予,無需質疑,他對物質沒有欲望,也就沒有所求和不滿,這種狀态,有時候挺招人恨的。

“不一定。”提姆不認為自己是什麼好人,也懶得以善人來标榜自己,他扯下紙巾擦拭指間的水漬,平淡地說:“有時候也會分給狗,總歸是些不要的,留在手頭裡還占地方。”

格雷森發覺自己沒法反駁提姆,他也講不清自己剛剛那一頓究竟吃了些什麼玩意,味道清奇,有酸有甜,鹹中帶腥。隻能說剛好卡在不會嘔吐的邊緣,味如嚼蠟。

提姆恭喜格雷森解決了食物,格雷森木着一張臉,懷疑廚師以前是做營養餐的。

夜枭的定位朝大都會的郊區駛去,這座超人的守護之城,在這裡,是終極人的遊手之所。經過市中心的繁華與炫目,恰是秋收時節,金燦燦的農田與湛藍的天空相映,宛若一幅絕美的油畫。如果……那個稻草人的臉上不是血紅色的微笑的話,玩家無言以對地挪開目光

[恭喜玩家開啟隐藏支線——金燦燦的稻田]

[該支線屬于可諸存支線,已為玩家存檔,祝玩家遊玩愉快!]

玩家握在方向盤上的手指頓了頓,根據他對遊戲策劃尿性的理解,越是看上去平平無奇的名字,越隐藏着亂七八糟的坑等着玩家往裡跳。就比方說[夢魇馬戲團]那個支線,玩家完全可以選擇軍在儲物間将時間消耗完,不過全面臨蟑螂、老鼠的襲擊,玩家也可從雜物中翻找到時間加速的道具,可一旦運氣不過關,等待時間加倍也是有很大可能的。而作為離開諸物間的玩家會獲得隐藏特權——擁有改動夢境的能力,但後者較于前者的風險很大,提姆晚上無聊刷了刷論壇,還是覺得往外走會有意思得多,畢竟有運氣不好的玩家不小心把時間加倍到了1024h,相較之下,消耗時間總計不過三小時的提姆可以稱呼為“幸運兒”。但從另一方面講,這屆玩家真的太行了。提姆前兩個支線通關,雖說有取巧的成分在其中,但總體是跟着劇情一步步走的,他有在試探遊戲規則,幾番下來,發覺自由度比想象中要高,雖不說可以随心所欲,卻可以試探試探底線。

想玩支線,提姆忍不住瞥幾眼遊戲版面的[副本一支線存儲處]。然而跟蹤任務才進行至一半,中途放棄總覺得不甘,提姆總體來說是個随性的人,不排斥突然的變動,或者臨時起意,可行程變挫腰折斷與此不同,往往結人努力付之車流的失落,更何況他還帶着小格雷森呢。理性分析完利害,玩家忍痛割愛,把新支線塞進角落。話又說回來,夜争為什麼會來大都會?為了終極人?這句話光是說出來就顯得好笑。夜枭對友情的态度幾近于無,用絕情來評價他真是最多适不過,以夜枭與終極人之間的情誼來看,比起可能性較低的朋友,合作夥伴會更恰當。所以這一次,應當也是為了一場交易而來。什麼交易?會和什麼有關聯?

玩家在一邊進行頭腦風暴,NPC望着一望無際的麥田出神,他跟随着馬戲團的巡演去過很多地方,從抵達到離去,他很少走出賬篷去觀賞、眺望。外界的喧嚣與小小的格雷森無關,他的世界縮在哥潭和馬戲團的賬篷裡,無數地名轉眼即忘,他隻能透過窗,小心翼翼地用目光觸碰另一個世界,不屬于他的世界。

在格雷森年幼的模糊記憶中,似乎也有那麼一小段的美好時光,美好到他一度認為那不過是同意想。溫和的母親将他抱進懷裡,悅耳的音調呤唱家鄉的歌曲。印象裡,母親并非哥譚人,來自天際線的遠方,是迷了路的天使。時間的消逝使原本柔美的音調失了真,但它支撐着格雷森在殘破不堪的家中生存下去,直到他們死去,他才後知後覺地意識到,原來父母在心目中早已死去,傷口會腐爛、化膿、結痂,但絕無可能恢複如初。

“找到托馬斯後,我們可以去大都全市中心嗎?”格雷森一手托腮地問, “這應該是我第一次來大都會。”

誰不是呢?因為初來駕到的玩家在内心歎氣,但也沒拒絕小少年,反而滿口答應:“好呀,我到時候去查查有什麼有趣地方。”

雖然是口頭承諾,少年卻心滿意足。

——————

提姆終于意識到跟蹤是個爛主意了,當夜枭略嚴肅的聲音的在車内響起時,他差點一個機靈撞到旁邊的樹上:“德雷克!你和格雷森在哪裡?管家說你們失蹤了一個上午。格雷森今天要去學校報到!不要再鬧了!”

提姆聽到後半句,猛地看向試圖降低存在感的少年,“你要上學?”他用氣音問,“我怎麼不知道?”

這是重點嗎?格雷森悠悠回視,随機點頭回答道:“托馬斯說過三遍你好像都沒認真聽,我還以為你知道呢。”

“呃……”玩家沒問少年為什麼知道要去上學,卻參與了這次離家之旅,厭學正是再正常不過的情緒,他的食指輕敲方向盤平穩回複:“托馬斯,你知道我和格雷森現在在哪裡嗎?”

“滋滋”幾聲電音後,夜枭後知後覺地醒悟:“你們不在哥譚市,那你們現在在哪?”

聰明人就是一點就通,玩家差點沒忍住鼓掌,他笑了一下,意識到對方便看不見便開口道:“車快沒油了,托馬斯。麻煩回個頭,接人。”

簡單的一句話,足夠讓心态穩定的人氣出心髒病,但夜枭是個能人,隻是安靜兩秒,回複了一個:“OK。”

小少年總感覺這一幕有什麼不對勁。他瞪着自己的便宜養兄問:“你們倆難道不會為這件事情吵起來嗎?竟然沒事?”

“其實我也不知道,”提姆說,“但電話裡不好吵。哦,好吧,不是電話,是收音機。但區别不大。我偏向于托馬斯會和我當面對峙,但可能性依舊很低。所以不用擔心這件事情會變得糟糕,好嗎?我會處理好的。”他說的很快,雖然整體上無所謂心理卻仍然有幾分焦慮,像極了幹壞事被家長抓包的小孩等待最終的審判,渾身上下都不自在。雖然不清楚具體原因,可他隻叫格雷森讨厭,甚至害怕争吵。玩家沒有什麼聖父心長,隻不過也不喜歡沖突罷了。

少年從年長者的話語中捕捉到了安撫的意味,頓時有些無措。他茫茫然擡頭,張張嘴,正欲開口,卻被提姆一句話堵死:“說認真的,我真想和夜枭打一架。”

格雷森:“……”打吧,我會在旁邊給你們加油。

将車停到路邊,沉默片刻,德雷克閉眼睡覺:“托馬斯來了,記得叫我。我要休息會兒才能跟他打架,打赢了請你吃飯。”

『加入書簽,方便閱讀』
熱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