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值得這份六寸的芝士披薩餅,共六便士。”溫特沃斯答。
兩人大笑起來。
他們全不知自己在說些什麼胡話,也不知道對方說的是什麼意思。
可這并不妨礙他們笑出眼淚。
快樂怎麼能用邏輯來表示内涵?
語言隻是笑聲的一種——
他們何曾說過什麼?
他們隻是在開懷大笑!
“來一塊嗎?”溫特沃斯将餐盤舉到了倫科的面前。
倫科毫不客氣地拿走了一塊披薩餅。
香煙的煙灰落在了地毯上,将波西米亞風的地毯燙出了一個又一個的洞。
這還是勞倫斯帶回來的、送給艾涯的禮物。
倫科看見了男孩的鞋子上粘着海邊的沙土,褲子上還有輪胎的印子。
溫特沃斯即将遠行,或者是剛剛将人送走。
倫科沒有過問,隻是說:“勞倫斯死了。”
“哦……他今天剛死?”
“是的。”倫科點了點頭,斬釘截鐵地說——
“今天,就在剛剛,兩個小時前,他才死了。”
“因為這個,所以你如此快樂?”
“是啊,是的,正是如此。”
同樣的意思,倫科用不同的句式、語氣,說了三遍。
溫特沃斯吃完了第二塊披薩餅,走到了操控音響的屏幕邊,将搖滾樂換成了古典樂,又坐了下來。
他剛剛填飽了肚子,現在有點犯困,隻想閉着眼睛在沙發上假寐,和倫科說一些閑話。
“這樣……那你覺得艾涯什麼時候會死?”溫特沃斯問。
倫科也一屁股坐了下來:“我怎麼知道呢?她會在她該死的時候死去。”
溫特沃斯一隻手撐着額頭:“我們所有人都會在該死的時候死去——你這句話說了和沒說有什麼區别?”
“好吧,我換個說法,她早該死去,并且已經死了。”
倫科将酒瓶放在了桌面上,又讓戰戰兢兢的女仆去弄點吃的來。
女仆實在不知道倫科在說什麼話。
明明艾涯還好好地活着——
她會在某一刻回到家裡來,她會看到倫科的這副邋遢樣子。
可女仆實在是害怕,覺得倫科在發瘋,隻好聽命照辦了。
倫科沒有管女仆,他餓壞了。
就像他回到莊園的那天一樣。
倫科流浪多年,餓極了,餓狠了,于是将杯子裡散發着腥味的魚子醬吃光了。
他又恢複了饑餓感——哪怕他現在仍然住在這豪華的莊園裡,剛剛吃完了一塊披薩。
他非常餓,餓得變回了那個每天會去垃圾桶找吃的流浪漢。
他骨瘦如柴,卻如同艾涯所說的一樣“看起來很健康”。
他住在家裡,卻又開始了流浪。
“她死了?”溫特沃斯問。
“沒錯,她徹底死了。”
倫科今天尤其喜歡一些語氣強烈的肯定句。
溫特沃斯知道,倫科說艾涯死了,肯定和正常意義上理解的死亡不一樣。
還有倫科剛剛說的,勞倫斯死了,估計也不是普通概念上的死亡。
至少,勞倫斯肯定不是兩個小時前死的。
這位老管家,可能昨天就死了,或者是前天、一個星期前、一個月前死的。
或許他明天才死掉,或許他後天死,或許勞倫斯長生不死。
溫特沃斯不質問自己的朋友具體的細節——
和藝術家讨論現實是一件很不現實的事情。
既然倫科說勞倫斯和艾涯都死了,那他們就都死了,這是确鑿無疑的。
溫特沃斯不作出反駁,也不在乎什麼時候舉辦葬禮,自己會不會收到請柬。
他見怪不怪,隻是享受着死亡的快樂。
女仆又端上來了一盤烤肉,倫科開始大快朵頤了起來。
恰在此時——恰在此時——
保镖搬走了門廊裡的最後一個銅像。
那是大衛王的雕塑。
神明啊!
塑像絆倒了保镖的腿。
大衛王摔碎在了生與死的對視前,噴泉的大理石邊緣被磕破了一個角。
屋外天光乍破,太陽從厚重的鉛灰裡照了出來。
神谕讓倫科看到了金光,他的嘴角還流淌着烤肉滋滋發熱的油。
溫特沃斯看着倫科愣愣地站了起來。
男孩順着倫科的視線看過去,看到了金色的一角。
有什麼東西藏在生與死的對視之中——
大理石裡竟然還有東西?
男孩跟着倫科走過去。
搬東西的保镖在連連道歉,倫科全然沒管。
他感覺自己的耳邊隆隆作響,天際的雷鳴——
有人要告訴他——
有人要告訴他所有的真相——
那是被嵌在大理石中的鐵皮,它被刷上了一層金漆,正好與陽光同一個顔色。
上面寫了什麼?
上面寫了什麼?
倫科定睛一看,發現那是一句話:
“當風雨侵蝕了生與死,你會看到希望。”
希望這個單詞的第一個字母是大寫。
Hope.
溫特沃斯倒吸一口冷氣,想起了艾涯曾經告訴他,霍普是一位藝術家。
——這不是希望。
這是人名的寫法。
這句話應該是:當風雨侵蝕了生與死,你會看到霍普。
——你會看到我。霍普說。
男孩擡頭看向自己的朋友,發現倫科正死死地盯着噴泉中央的尼索斯,還有架在尼索斯手臂上的海鷹——
代表着死亡的海鷹。
這是他父親的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