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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他撿到太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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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晚上,黎漾的新租客回來了。
謝共秋敲響他的家門時,黎漾才從那人睡過的被窩中輾轉起身。
他下了床,汲着拖鞋,搖搖擺擺地走向門口。
剛一開門,就聽見謝共秋充滿活力與笑容的聲音說:“黎哥,我買了些糕點給你,真不好意思,誤會你了——”
謝共秋話語忽然一頓,看着眼前紅着眼睛,不時還吸吸鼻子的人有些詫異,也望着那張沒有被頭發遮住的臉而呆了瞬,“那、那個——”
謝共秋貼着門站得很近,黎漾有些不适,後退了些,接着又低下了頭,分在兩邊的頭發再次遮住半張臉。
謝共秋一下子也局促了起來,她弱弱地開口問,“那個……不是因為我吧?”
黎漾一滞,搖了搖頭。
謝共秋莫名松了口氣,把手中的道歉禮遞過去。
黎漾頓了一會才慢慢地接過禮物,接着又拿出自己的手機,點開便簽,打下“謝謝”兩字,把屏幕遞給謝共秋看。
謝共秋望見屏幕上的字,輕笑了下,“不客氣,額,那、我不打擾你了。”說着轉身回了一旁自己的房間。
黎漾也把門關上了。
他今天從春日巷口回來後就再也沒有出去過,這一整天也都沒吃過東西,但因為習慣了,所以也沒覺得有多餓。
黎漾坐到客廳的沙發上,開了電視,平常喜歡看的電視劇剛好播完在唱片尾曲。
他打開謝共秋給他的糕點,囫囵地吃了起來。
沈初旭的出現讓他開心,但也讓他平靜的生活打亂了秩序。
而且,隻要一閉眼,就會想起他兇自己的眼神。
可是,從前,他是那麼溫柔的一個人。
一定是……一定是有什麼地方出錯了。
——
翌日。
打掃完社區的黎漾又跑到了荒廢的小洋房。
自從那片地方無人居住後,黎漾便經常跑到那裡去,最常待的地方便是沈初旭過去的家。
一開始他就隻是想要去看看,但慢慢地,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他一點一點地,把那淩亂的家收拾幹淨,甚至把它還完成自己印象中的模樣。
接着,又日複一日地給它做清潔。
他确實就是沈初旭說的那個“田螺姑娘”沒錯,但他卻并非沒有私心。
他用那個房子,給自己營造了一個夢。
就像,他和這個大院,并沒有被時間遺忘在此。
黎漾輕輕地推開鐵門,再次走進這棟洋房。
房子和昨天見到的并沒有什麼不同,他看完了一樓,又上了二樓,打開沈初旭曾經的房間,卻看到一個本不應該出現在這裡的人——
也不對,這房子本來就是他的。
黎漾仍舊握着門把手,看着躺在床上的沈初旭怔在原地。
連着兩天都見面了的開心把昨天的不愉快一下子全部消除了。
他輕輕地,仿若飄逸的羽毛般走到床邊,蹲在地上,看着床上仍舊熟睡的人,無聲地笑了笑。
沈初旭已經換了身衣服,但他的身上,和昨天一樣,飄着一股濃烈的酒氣。
黎漾想不明白——他怎麼突然想要回來這裡了?
——
黎漾想起他們上一次見面的情景,那已經是八年前的事了。
那個時候黎漾從沈初旭企鵝号的好友空間看到他從國外回來了,又看到他在空間上發了一張照片,黎漾對照着照片,在網絡上查找了許久,才知道那是港門區的紫荊大道。
黎漾住的這片區域現在幾乎是江海市的邊緣地區,不是鄉鎮也不是城市,是被時代遺留的痕迹。
從他這去港門區要搭一趟公交,再換上兩趟地鐵,加上走路的時間要将近兩個小時才能到達。
黎漾因為社恐連高中都沒辦法讀下去,卻還是鼓起了勇氣去見他。
黎漾還記得那天是一個周末,街上的人特别地多,他的身體一直發僵,呼吸緊促,即使在春風的吹拂下,還是冒了一身汗,因為臉色過于蒼白,還被路人關心了,但被人靠近卻讓他覺得更加地難受。
但這一切的難受他都忍耐住了。
走出地鐵後,藍天白雲下,行人來來往往。
紫荊大道上玫紅色的紫荊花正開得茂盛,春風一吹,花瓣在半空中起舞。
黎漾隻擡眼望了一瞬,便拿着手機對着照片找沈初旭曾經去過的地方。
忽然,紫荊大道兩旁正在拍照的人驚呼了起來,大道上忽然一陣低鳴的馬達聲響起,一列跑車次第開來。
黎漾的目光也往道路上的那些跑車看去,然後,他在其中一輛黑色的敞篷跑車上看見了那個心心念念的人——
沈初旭穿着黑色的襯衫,衣袖随意的挽到了手肘處,戴着表的左手搭在方向盤上,肆意地笑着,偶爾側頭和隔壁的男生說話。
坐在副駕的男生長得白淨,看上去很文靜,此時也在輕輕地笑着回應沈初旭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