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南道,普州,安居縣縣衙。
“大人,有村民在桃花村山下,發現了一具女童屍體,身體被狼群撕咬得面目全非,身上各處均有擦傷,初步推測,死因是失足落山,後屍身被狼群所食。”
主簿肅立在旁,叉手執禮,“觀那屍體的穿着打扮,身量,死亡時日,與早前報案失蹤的女童厲二丫,描述吻合。”
來了一趟衙門,竟就聽到這般消息,顧風眉頭微皺。
經多番核查,顧風才确定了,報案失蹤的女童,和蕭飛鴻求他尋的恩人,竟是同一個人。
又是巧合?
顧風沉聲道,“請她家裡人認屍了嗎?”
“回大人,認過,她的家人已經把屍身領回去了。”
顧風垂眼,便讓人退下。
這小姑娘好歹也算是救了蕭飛鴻的命,顧家不是不知感恩之人,随後就遣人,拿些銀兩過去吧。
突逢如此噩耗,諸多事宜,都需要錢銀打點。
如此,這案算是結了。
至于這厲二丫,為何在蕭飛鴻獲救的第二天身死。
為何一個瘦弱的女童會無故上山,而且還是距離頗遠的鄰村的山。
為何好巧不巧地不慎失足滾落山,意外身亡。
任何事情,若要深究,都不是什麼好事。
至少,這般掩飾,說明這次行動,隻是暗中試探,沒有見血的意思,否則,這死的就該是蕭飛鴻了。
蕭飛鴻在他管轄的地方出事了,顧風嗤笑,那真就是老死不相往來了。
不過,屆時,幕後之人恐怕也讨不着好,如今虛驚一場,相安無事就最好。
至于村民之女的意外?
現在找到了屍體,也算給那村民家,給蕭飛鴻一個交代了。
多餘的,是斷不可追查下去了。
***
“昂?要我假扮……”
幼崽?
玲珑坐在凳子上,晃了晃腿,她咬着一個雞腿,含糊地說道,眼睛時不時看着坐在一旁喝茶的老人。
“為什麼?他不是已經死了嗎?”
難道要她假扮屍體?
這真有點難,玲珑想了想,躺着不呼吸,可能勉強還能做到。
可是不吃東西……
玲珑看着桌上琳琅滿目的菜肴。
濃烈的香氣,像小鈎子似的,将小蜘蛛釣了起來。
雖然她也吃過了不少好吃的,但是這裡好吃的,可真多啊!
原先,玲珑還隻是住在破廟,成日在城裡閑逛,品嘗人類美食。
在被眼前人找上前,她已經光顧過城中半數的小食販了。
一開始,她還不知道碎靈芝不能當錢使,後來是遇上了個山羊胡的老爺爺,他自稱是醫者,出錢買下了她剩下的靈芝,還說有什麼草藥也能一并賣給他。
玲珑就将還沒吃完的花花草草也都賣給了他,因此,小富了一把。
終于有錢了,她也沒忘了把之前換出去的靈芝收回來,不過,大部分攤主都以為是破蘑菇,把它們扔了,少有還留着的,倒是拿回來了,玲珑也不嫌棄,爽快地将這些都送給老爺爺了。
不過,不知道為什麼,她找上門去的時候,攤主們和老爺爺都一副見到鬼的樣子。
玲珑甩了甩頭,把這點小插曲抛在腦後,轉而看向一桌子的美食。
她鼻子微動,伸手就向最大的一道肉菜伸了過去。
獨孤漠也不急直入正題,甚至還有心思介紹起來,“這道菜,名叫紅羊枝杖。”
選的是這邊少見的紅羊,還得是剛出生沒多久的羔羊,肉質最是肥美軟嫩。
剝了毛皮,去了内髒,洗淨腌制,保持全羊完整,肚裡塞上筍菇再縫好,四蹄綁紮置于鐵架,用果木炭烤。
原是胡人傳過來的吃法,有個詞“羌煮貊炙”,“貊炙”便是說的這做法。
需得緩火遙炙,不時塗拭豬膏或麻油,這次佐的蜜糖,更增添了幾分獨特的風味。
此菜外皮金黃,香氣逼人,整隻端上,便就占了小半桌。
更适合在寬敞的宴席上,衆人圍坐分吃,熱鬧。
一般是片着吃,四蹄去骨切片,入雞湯煨。
一口羊肉,一口熱湯,擲箸以歌,豈不快哉。
可女童竟就手撕啖肉,全然不顧那口咕噜作響的參湯了。
玲珑哪懂這些,這道菜,她聽幼崽說過,但塞進嘴裡的美味,叫她簡直無暇顧及,雖然聞着就知道好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