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窗外夜雨如幕,好半晌,金竹勺子裡的奶酪融化了,吧嗒一聲落回餐碟。
像是被這聲音吓了一跳,文森特猛然驚醒,說“好久不見。”
又捋了把吸飽了雨水的發梢,露出精緻蒼白的額頭,轉向金竹。
“還沒向你自我介紹呢,我是文森特,你好,嗯……”
在說完那句‘你好’之後,文森特頓了下,明顯是還想再說點什麼,卻忍住了,薄唇微微抿起。
明昕:“沒關系,你可以繼續說。”
文森特看了眼明昕,神色複雜,不過還是把後半句低聲補全:“……再見,很高興曾與你相識。”
金竹:“?”
“不用管他,”明昕對金竹說,然後單手撐着下颌,示意文森特看身後空桌上的拿鐵,“你的找零在那兒呢,加奶不加糖,打包袋在下面壓着。還有别的事麼?”
“有。”文森特馬上說,從懷裡掏出個透明的塑料自封袋。
自封袋表面已經濕透了,内裡的紙制品倒是完好無缺。文森特抽了張紙巾,認認真真擦幹袋上水珠,從裡面拿出兩張毫無折角的劇場門票。
“我今晚就要走了,去赤城巡演。這是我下場演出的關系席,你……們,願不願意來聽?”
雖然有‘們’字參與,但金竹很确定,自己隻是這場邀約的副産物。
為了買到今天這場音樂會的連座,金竹足足加了四個黃牛,又花了五位數,才買到位置相對較偏的前排。
結果呢,結果自家閨蜜居然有人主動送票。
金竹伸長脖子,悄悄看了眼票上的座位号,相當優秀的位置,不是随便什麼人都能拿到。
必有貓膩啊。金竹心裡想。不過她不打算在這種氛圍下拆台,眼觀鼻鼻觀心,隻當自己不存在。
明昕沒有回答,平靜地看着文森特,直到文森特幾乎繃不住表情。
“放這裡吧。”明昕最後說。
文森特如釋重負,點點頭,後退半步,似乎還想再說句什麼,卻隻是抿緊了唇,抓起咖啡杯與打包袋,離開了咖啡廳。
“我上樓睡覺。”自家閨蜜很小聲地咕哝了句,很有眼色地把她一個人留在原地。
門外暴雨如注,在落地窗上彙成河流,将外面的世界分割得支離破碎。
明昕茫然地凝視着玻璃窗的倒影,清晰地聽到了自己心跳的聲音。
都怪今夜的驟雨下得太急。
不是個适合久别重逢的好天氣。
*
明昕與文森特初遇那天,也是個差不多的雨夜。
小提琴曲悠揚輕盈,蓋過了刀叉與高腳杯輕撞的聲響,也攪亂了異國他鄉的初春氣息。
明昕的牛肝菌燴飯才吃了一半,餐桌對面的椅子再次被人拉開。
來人是個體毛很重的白男,穿着寬松的襯衫,袖口挽着,手裡拈着方杯,琥珀色的酒液晶瑩剔透。
“我為我的冒犯感到抱歉,”男人開口,操着熟練的牛津腔,“但你是如此的美麗動人,如果無人親口誇贊,簡直是一種罪過。”
明昕挖了勺燴飯,眼皮也不擡:“第四個。”
白男:“什麼?”
桌上手機嗡嗡振動,來電顯示是金竹的昵稱‘金主’,明昕随意瞥了眼,把屏幕倒扣在桌上。
“我說今晚來搭讪的人,你是第四個,”明昕心情正差,不怎麼客氣地怼他,“同樣的台詞我已經聽膩了,能不能換點新的。”
很煩。
金竹催命似的電話很煩。
一個小時内接連四次的搭讪也很煩。
聽到她的拒絕,對面的白男并不死心,聲音裡帶着笑意:“這意味着我和其他三位紳士擁有同樣良好的審美。”
說完又換成生硬的中文:“順便說,我的中文名字叫瑞奇。”
明昕擡眼。
音樂停止了,餐館浸泡在一種心照不宣的沉默裡。
不得不承認,這位自稱瑞奇的白男的确有賴着不走的資本——男人額頭飽滿,眼神深邃,鼻梁高挺,修短的棕黑色頭發微微蜷曲,很标準的日耳曼人種,英俊得非常有攻擊性,過往的搭讪多半無往不利。
隻可惜,男人隻有在意識不到自己英俊的時候才是英俊的,一旦有意識地利用自己的容貌,就會顯得油膩。
明昕骨子裡是東方人的審美,欣賞歸欣賞,她對這種多毛的外國人毫無興趣。
然而瑞奇卻誤解了她眼中轉瞬即逝的驚豔,嘴角微微勾起。
“請你到對面喝一杯如何?”他又換回了牛津腔,深情款款道,“作為交換,你要告訴我你美麗的名字。”
直到新的曲目再次奏響,金竹那催命似的來電終于停止了,明昕翻開看了眼,未接來電二十七個。
“No。”又挖起一勺燴飯。
顯然沒預料到自己的魅力會失效,瑞奇眉毛打結,正要開口,卻被一個溫和的男聲打斷。
“No means no,這位女士的答案非常明确,你應該走了。”
瑞奇忿忿道:“嘿,我隻是想——”
“而且她坐了一整天的車,已經很疲憊了,”那個溫和的聲音再次打斷,“她需要一些安靜,請。”
咀嚼的動作頓住了,明昕緩緩擡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