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不要左右張望,我的未婚妻十分害羞,請不要吓到她。”
人群發出善意的哄笑,卻也從躁動中安靜下來,文森特做了個安撫的手勢,笑着引動右臂。
那是明昕這輩子聽過的最好聽的曲子,不過寥寥數枚音符,便輕而易舉地将衆人帶離這間逼仄的酒館。
她聽到了一場曠野之中的暴雨,頃刻間将一切洗滌幹淨,令人戰栗的旋律嗚咽着撕開天際,世界将傾未傾。
也是在這個刹那,文森特突然擡眼,毫不費力地鎖定藏在人群裡的明昕。
四目相對,文森特微微颔首,嘴角噙起笑。
不是他慣有的含情脈脈,而是另一種味道,有些苦澀,像加奶不加糖的咖啡,或者不太鋒利的鈍刀,明昕認認真真地凝視着台上閃閃發光的小提琴手,她想到數小時後的别離,隻覺得心底一片潮濕。
樂曲的後半似曾相識——那是她剛搬進文森特的住處,陪他創作的那支曲子,原本激昂熱烈的旋律忽而變得溫柔悲憫,明昕不懂音樂,卻在裡面清楚地聽到了陪伴,聽到了新生。
在宇宙中流浪的星星注定是孤獨的,除非它找到自己的太陽。
自那之後,它将徹底結束漂泊。
義演結束了,燈光暗下去,歡呼聲響起來。
文森特一跳下台就被人群層層圍住,大多是似曾相識的面孔。
他在斯德洛格住了幾個月,又在餐廳拉小提琴,又在酒吧調酒,與每一個他感興趣的鎮民聊過天,幾乎已經成為了鎮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今天是他的謝幕演,這群熱情的鎮民當然是為他而來,每個人都想與他說話喝酒,橫亘在他與明昕之間,像一條沒有盡頭的河,而他手裡沒有分海的法杖。
“噢耶稣在上,我真不敢相信,這竟然是我最後一次聽你演奏小提琴。”
胖胖的鎮長擦着眼淚,率先将文森特摟進懷裡,吸了吸鼻子,“你是個好孩子,斯德洛格永遠歡迎你回來。”
緊接着手裡被塞了杯酒,叮一聲碰杯,是金發碧眼的酒店前台,眼眶通紅,臉上滿是細小的雀斑。
“新婚快樂,我猜,雖然不知道她是誰,但她真是個幸運的女孩。”
前台仰頭幹了杯子裡的酒,打了個酒嗝,撐住額頭,“我失戀了,我需要再來一輪。”
緊接着是把自己喝得微醺的酒保盧卡,漲紅了絡腮胡的縫隙,與文森特碰杯,五指捏緊。
“真不敢相信你小子,嗝,真能搞定那個東方女孩,為此我打賭輸給道格二十塊。”
盧卡的手勢在文森特臉上揮舞數下,又攥成拳頭,錘了下文森特的肩膀,“新婚快樂幸運小子,祝你快樂。”
所有人都在跟他喝酒,所有人都在祝福他新婚快樂,善良的鎮民并未深究他那位‘害羞的未婚妻’是人群中的哪位,隻将他一個人簇擁在人群正中,他不想拂了任何人的好意,手裡有酒就喝了,濃烈的酒精麻痹了大腦,他在醺然中與友善的鎮民共同暢想諸如‘婚禮在哪個國家舉辦’‘蜜月去哪裡遊玩’之類的話題,他的嘴巴高談闊論着,眼睛卻望着人群之外的明昕,他把酒液倒到頭頂,遮住了眼角滲出的水痕。
等到徹底擺脫人群,文森特好像是已經醉了,他腳下打幌,沒有在酒吧裡看到明昕。
并未送上祝福的瑞奇漫不經心地靠在吧台側面,見他看過來,對他露出個意味不明的笑容。
文森特閉了閉眼睛,在記憶中仔細搜索。
明昕應該是在最後一輪酒遞上來的時候離開了酒吧,走的是貼滿他謝幕演海報的酒吧側門,文森特甩了甩頭,分開人群。
月色下,他的七日未婚妻正仔細地端詳着酒吧矮牆的青磚,文森特努力保持清醒,定睛細看。
青磚的縫隙裡有塊不太明顯的血漬,文森特下意識看了眼左臂。
“嗯,這是你的血,”明昕聲音溫和,“那天你就是在這裡靠着,讓我進酒吧找瑞奇。”
文森特的呼吸裡滿是酒意,他踉跄着走過去,想摸下明昕的臉,手擡到一半,又放棄了,轉而倚住矮牆,将明昕困進雙臂之間。
“我可以嗎?”他輕聲問。一點一點湊近。
他早在幾天前就想這麼做了,吞掉她的呼吸,品嘗那張紅潤的唇。
可是他不敢。
在這短暫的、二十三年的人生裡,文森特從沒有過親吻任何人的經驗,也不知道該怎麼做。
“最好不要吧。”明昕說。哪怕她沒有躲。
文森特頓住了。
“你給了我一場……非常鮮活的夢,我很感謝你,”明昕嘴角噙着笑,點了點太陽穴,“可如果你真的吻下來,你就永遠在我的人生展館中死去了。”
“是活在我的回憶裡,讓我帶着這份美好的夢境、帶着你的一小片靈魂前往生命的盡頭,還是選擇摘下最後這層神秘的面紗,選擇權在你手裡,我不阻攔,但我衷心希望你選A,你覺得呢?”
文森特的嘴唇顫抖起來,他急促喘|息,嘴裡發苦,連呼吸都在哆嗦。
而明昕則在他的注視下慢慢閉上眼,睫毛微垂,予取予求的姿勢,不可思議的溫順。
七天,隻有七天。
按照斯德洛格的信仰,上帝造人用了七天;按照明昕的心思,愛上又放下一個人也隻要七天。
拇指抵住唇珠,鼻息交錯,文森特冰冷的唇印在他自己的指甲背上,一如求婚那天。
一根手指的寬度,他與明昕的距離那麼近,又遠如天塹鴻溝。十二點要到了,魔法要失效了,他才是那個即将變回原型的仙度瑞拉,連水晶鞋也無法為他的未婚妻留下。
*
酒店裡,明昕拉着收拾好的行李箱拉到床頭櫃邊,拿起塑料保險箱,又随意瞥了眼垃圾桶裡沒吃完也不用再吃的安眠藥。
塑料鎖頭隻有拇指第一節那麼大,小巧而精緻,塗層逼真。
這一秒,鑰匙依舊挂在文森特頸間,那個人靠在酒吧的矮牆上醉倒了,鑰匙被他的皮膚捂得溫熱。
明昕垂着眼,手上用了點力氣,啪地一聲,掰斷纖細的鎖頭,掏出手機,插上充電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