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泳恩點頭,“我不過去了,在這裡等你。”
蔡泳恩看着區海文急忙忙跑過去,再急忙忙跑回來。
“買到了。”蔡泳恩沒想接過花,“我們走吧。”
區海文拉住蔡泳恩,“我有一件事想做。”
“是什麼?”
區海文一手拿着花,一手拿出鑽石戒指,單膝跪地。
“你願不願意嫁給我?”
蔡泳恩伸出手。
“我願意。”
兩人的表情從莊重嚴肅轉為歡笑,仿佛婚姻是一場遊戲。
區海文站起身,“接下來我們去哪裡?”
“結婚,”蔡泳恩眨眨眼,“當然去婚紗店!”
不去教堂,不去律師樓,反而去婚紗店——小孩子主意。在小孩子看來,結婚是一件婚紗。
“好,我們去婚紗店。”
試百十幾件婚紗,玫瑰花被放在一邊。區海文稱贊每件婚紗都好看,蔡泳恩不疲倦。
“這件呢?好看嗎?”蔡泳恩在區海文面前轉圈,“你也去試西裝。”
“好。”
有一件,蔡泳恩很久不願換下來。區海文悄悄付賬單。
“喂,”區海文對蔡泳恩說,“我們跑。”
“跑?跑去哪裡?”蔡泳恩疑惑,“我還穿着婚紗呢。”
“就是要穿着婚紗。”區海文說,“還想什麼?趁他們沒發現。”
他們沖出婚紗店,在街上奔跑。過往人都在看他們,看他們在霧蒙蒙的天氣裡肆意歡笑。
“我們去買糖果。”
“好。”
笑鬧擠進糖果店,區海文抱來整個貨架上的糖果,付了錢,随手拆開一包,就分給老闆,“我們的喜糖。”
我們結婚了,這是我們的喜糖。
他們繼續跑在街上,遇見誰就把糖果分給誰。蔡泳恩看見有人帶着照相機,也分他糖,另請求他幫忙拍一張照片。
他們在鏡頭裡接吻,吻得很深,快門聲消失很久後都不肯分開。
“我愛你。”
“我都是,我愛你。”
區海文不小心撞到行人,懷中的糖果飛出去,糖紙五顔六色,再因地吸引力落地,被路人匆匆踩踏,好像一場煙花。
沒來得及感傷,“電車來了。”
他們跑上電車二層,将剩下的糖果分給車上衆人。
然後他們坐在最後一排,臉上挂着幸福的笑容。
車上的人都回頭望着他們。
蔡泳恩先收住笑容,她表情茫然,甚至留下眼淚。
前面的路是注視,以及一片迷蒙。
于是她轉身,跪在車座上,久久看向他們奔跑過的那段路。
而那段路也退遠了,漸漸地,消失不見。
END.
蔡泳恩移民去英國,區海文完成美國的學業後返回香港。
他們偶爾寫信,他們偶爾通電話。
有次聖誕節他們都忘記給對方祝福。
然後他們也将彼此忘記了。
純粹戀愛關系,是這樣結束的。
他們都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