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打斷他認真專注的介紹。當時豔麗哥提過一遍就記得了。
看,愚笨的人也有記憶超群的時候。
并不是對這人卓越外貌的绮思。當然也并不是說完全沒有摻雜對美好事物的绯意。
我隻是一個渺小的人類,我當然也會不自禁多看一眼那些擁有那麼多亮麗光環的菁英。
最主要還是因為這個名字,一點兒也不老土的名字。
我喜歡這三個字,含在嘴裡,讀出來,好像能融化心尖,好像壞心情也能消弭掉一半。
我們在做ai的時候,我也會不自禁喚出那三個字。而往往那時,他會覆上來,吻住我的嘴角。
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從來叫得都是這三個字。我從不叫他應舒,好像唯有三字在一起才更有鮮活靈動的靈魂。
我有時會覺得他是為了符合這個别緻的名字才會成為更加出色的人。
“你也是去8号口?”
“對的。”我回應道。
“雨勢有點大,還是走過去比較好。”他建議道。
他瞥了眼我濕透裸在外面的小黑鞋。我輕輕移動腳讓它藏在雨具下。
他從手提袋裡取出一把傘。我正正好也從包裡取出一把傘。
我指指傘,他了然收回。
支楞起傘,我們相伴走向約莫1公裡的地鐵口。
不經心間,我從街道大廈的玻璃窗外,看到了他,還有自己的身影。
他的身形高大而□□。好似是可以躲避災難的港灣。
這是一個很不可思議的畫面,總感覺在哪裡發生過。
後知後覺,才驚醒到自己還穿着雨衣打傘。
尤其右側斜跨的大包讓雨衣撐起來導緻自己宛若懷胎十月的婦人。
我快速瞥他一眼。對方并未察覺。
他走路走得很專注。
奇妙的是,這一刻,我竟然不會生出雙方不交流而産生的尴尬感。
我們走到地鐵口時,他不費力的合起傘,我迅速脫掉雨具放進包裡。
我和他錯了一格下滑電梯。
他在後,我在前。
我耳朵有稍許的滾燙,也許他在看我,也可能沒有。
我指尖捏緊包上墜着的白色洋娃娃。
妝是不是落敗得面目全非,口紅印子有沒有亂飛,頭發是不是亂七八糟的像濕柴,糟糕,我外面是白色襯衫,天,我今天到底穿了什麼顔色的内衣,有沒有被淋得顯透。
該死的,起初還是找借口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