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芝華看着滿地标有“Orijen”的貓糧袋,一個頭兩個大。角落裡還藏了一個快遞盒,被淹沒在衆多紙箱中。
“這個是......”孟芝華把最後一個快遞拆了出來,“加絨手套?你買這個幹什麼?”
沈勘從貓糧袋裡擡起頭來,不大有底氣地回答,“手套還能幹什麼?當然是戴啊。”
“你會戴?”孟女士挑了挑眉,質疑道,“前年我給你買的那副純羊毛的别說戴了,連見都沒見你拿出來過。我記得你說什麼來着......哦,戴着有靜電。怎麼?你是渾身長聚酯纖維還是滅霸轉世啊?”
“今非昔比了行不?”沈勘雙手合十,佯裝虔誠地打斷親媽吐槽,“耶和華在上,我此番必物盡其用......”
孟芝華信奉基督教,生怕自家傻兒子說出什麼亵渎神靈的話來,給了他一爆栗,“行了行了,不許再說了!”
沈勘笑了笑,從孟女士手裡拿過那副手套。他臉上的傷已經不用裹上紗布,改貼創可貼了,顔色接近肉色,又被額前的碎發蓋住,不仔細看還真不大容易發現。現在他一轉頭,孟芝華才看清他眼角有傷。
“你臉怎麼了?”
“擦破了點皮,”沈勘說,“不礙事兒。”
聞言,孟芝華歎了口氣,沒再管了。
吃完晚飯,沈勘回到房間,打開了那天在廚房偷拍盛郁的照片。
很随意的角度,架不住盛郁身上散發的“田螺姑娘”的氣質,透過窗棂的自然光自下而上地打在臉上,全靠顔值頂着,竟也意外的柔和。
反差麼?好像确實有點兒。
他其實不大會拍照,但在藝術上頗具造詣——指小學在少年宮學過兩年素描。當時孟女士美其名曰陶冶情操,實際是費盡心思想讓聒噪的兒子轉性。
沈勘腦子是好,就是靜不下心,後來吃了藥記憶力也退化了,但這項技能就像刻在了DNA裡,擡筆自然而然就知道該怎麼畫。
不得不說,孟女士的改造計劃還是卓有成效的,至少沈勘能在畫畫的時候安靜不少,這讓親媽十分欣慰。
因為藥的副作用,沈勘已經很多年沒拿起過畫筆了。但看到盛郁的臉,他腦海裡又一遍遍閃過少年打球的樣子,也是這樣的光源打在身上,不過沒有那麼柔和,卻也不刺眼,是伸出手就能摸到的那種光。
他想真正觸碰到那束光。
這種需求感很奇妙。畢竟沈少爺一直過的是渾渾噩噩、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日子,鮮少會有對某樣東西這樣執着,還是這種虛妄又抽象的東西。
手機裡放着純音樂,沈勘難得靜下心來,劃分好比例,炭筆在紙上流暢地滑動,筆觸大條卻精準,寥寥數筆就勾勒出人臉的輪廓。
啧。
果然還是有距離的。
沈勘握着筆的動作停頓了一下,微微蹙了蹙眉。即便知道是向下補光,但線條和明暗關系還是讓他躊躇不前,怎麼都做不到差強人意。
他扔下炭筆,有些洩氣地仰卧在軟椅上,點了根煙在案前抽了起來。
“哥,方便麼?我進來了啊。”沈募按下門把手,自說自話地進屋。濃重的煙味讓她忍不住皺了皺鼻子,揮着手試圖将煙霧驅散。
沈勘見狀撚滅了煙頭,不悅地問道,“什麼事?”
“日月神刀給勇者安回去了,”沈募指了指正對着二人的手辦櫃,伸出一隻手做出讨要狀,“我小說呢?”
“放學校了,沒帶。”沈勘還是坐着的姿勢,越過書桌打開窗戶通風。
“什麼!”小姑娘發出一聲驚叫,随即臉一紅,壓低聲音說,“這等仙品居然帶到學校?你怎麼敢的?”
“弄混了就帶去了,”沈勘煩躁地撓撓頭,“下回保證給你帶回來。”
“下回?兩周?”沈募撇了撇嘴,“黃花菜都涼了。”
“那你要怎麼樣?”沈勘挑眉看着她問。
“唔......”小姑娘歪着腦袋沉思,笑嘻嘻地說,“那就再幫我養兩周男人吧。”
沈勘翻了個白眼,很難不懷疑她此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即便他拿出了那本小說,沈募也能各種挑刺找茬,最後結果還得是幫她養男人。
風吹動案桌上的紙張,“嘩啦啦”地響,立馬吸引了沈募的注意力。
“你在畫畫?”沈募拿起那張半成品從,仔細端詳,“畫得真可以啊,有那麼一點兒久久的神韻。”
“久久?為什麼都這麼叫,難不成白癡哥的隐藏身份是鴨?”沈勘聽了她的話先是略微吃驚,然後輕微揚唇一笑。
以往小姑娘要聽到人這麼诋毀自家紙片老公,得跟人拼命。但今天卻一反常态,不光不生氣,還嘿嘿地笑。
“周年慶有個同人大賽,交作業能掉落豐厚鑽石!我們沈家的女人,不能認輸!”
沈募單方面決定不用他哥養電子男友,改畫同人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