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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 2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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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佳人,王靖宗目不斜視,隻當從來沒見過,放下錦杌,束手立在一邊。

沈甯溪再度見他這樣,有些許稀奇。

王靖宗從來沒這麼規矩過,不由得多看了他一眼。

垂眉低眼,态度端正。

十分順眼。

或許是她回到了現在,有些事發生了改變。

沈甯溪不再他想,踩着錦杌,在攬月掀開車簾時,進了車内。

攬月緊随其後。

王靖宗這時才擡眼,拿走錦杌,放在車轅下,駕着車離開。

心裡卻在想方才沈甯溪的眼神。

就算目光沒有對視,他也能感覺到自己被探究。

心道,難道是他回到了現在,一切都發生了轉變?竟叫眼高于頂的沈四娘子對他正視了一眼。

-

采荷畔,粉荷如海浪。

袁昭約見的采荷畔距離沈府不遠,四周甯靜,空曠悠遠,是閑散的達官貴人最喜歡的附庸風雅之地。

到了時令,荷葉翠綠,芙蓉盛開,白裡透紅,如少女粉嫩的臉頰,羞澀嬌豔。

晨露未幹,落在花瓣上,在陽光的照耀下,仿佛玉石般璀璨。

清和在采荷畔的入口處迎接沈甯溪。

沈甯溪踏着微醺的光暈下了馬車,随着清和往裡面走,背對着王靖宗,他擡頭,眯了一眼。

微風拂過,她的背影仿佛鍍了一層金光,搖曳生姿,與那不遠處的芙蓉花相比,不知誰更勝一籌。

攬月記着王靖宗的恩情,逗留了一會,對他說道:“娘子要到午後才回,且容你清閑半日,午後記得來接。”

如此更好。

王靖宗道了謝,待攬月追上沈甯溪,才戀戀不舍地又看了一眼那個背影,轉身離開。

沈家的馬車,王靖宗自然是不能用,将馬車安頓在采荷畔的管事處,出了土坯屋舍,就見獾奴已經到了。

采荷畔的入口是一座四方的敞開門柱,管事處就在不遠處,後面就是罩房,獾奴在大門前,脖子伸長,朝着采荷畔裡面探頭。

王靖宗掃了一眼,入目盡是荷田花木,沒什麼好看的,跳上馬車,道:“别看了,人已經走遠了。”

獾奴悻悻地回來,一邊駕車,一邊埋怨:“你就不能早點給我消息?我這一得消息,就趕緊過來了。”

這一趟,他們是要去看酒肆,酒肆就在福淮巷,與書舍不在一處,拐兩個彎就能到,獾奴沒說大話,的确是地段又好租金又劃算的金品店面。

店面不大,外表老舊,先前是一對夫妻經營地茶館,茶館生意慘淡,得知獾奴要租房,夫妻兩一合計,将鋪子租出去每月還能掙一筆小錢,不比開茶館差。

夫妻兩收了包裹,高高興興地去跟找兒子媳婦,獾奴找來幾個弟兄,将茶館裡裡外外打掃一遍,再挂一個帶“酒”字的旗旓,茶館變酒肆,便十分合上那味了。

“鄭老頭早就想收拾鋪子去享兒孫福,他婆娘不願意,兩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嘿,我這一來,就找鄭老頭說項,鄭老頭瞞着他婆娘跟我簽了契約,他婆娘還想和我鬧,哼,我怕個嘚。”

酒肆尚未開張,獾奴一路說自己地豐功偉績,後面的尾巴翹上天。

拐了個彎,新出爐的酒肆出現在眼前,遠遠看到一人在酒肆門前駐足,背影寬闊,一看就是個壯漢,好酒的那種。

獾奴“嘿”地一聲,“是誰這麼有眼光?瞧瞧,還未開張,就盯上我們生意了。”說完,趕緊驅車上前。

麻利地栓好馬車,獾奴上前招呼,“兄弟,想喝酒?”

壯漢轉身,露出一張與身形十分匹配的“漢子臉”。

蓬頭垢面,滿臉胡須,乍一看,還以為是從哪個山溝裡跑出的野人,身上衣衫褴褛,沒一個能裝銅闆的地方。

不過還算整齊,将該遮的地方都遮住,就是補丁無數,還有幾條碎片随意地挂在腿上,稍微想想,也不知他到底有沒有錢。

畢竟,真正的窮人,養不出他這一身的腱子肉。

獾奴腦海中轉過無數念頭,暗自猜測。

壯漢朝他笑了,笑容憨厚可愛,眼神清澈明亮,“兄弟,不謝。”

獾奴:“?”

王靖宗上前,拍了拍花不謝的肩膀,問道:“不謝,你一個人來的?”

花不謝點點頭,“是,我爹說,一個人,管夠。”

他點頭的時候,頭發上幾根長毛跟着點點,獾奴看着那幾根毛,忽然渾身難受起來。

他記得沒錯的話,今個兒,豨哥是要介紹廚子給他吧?

就這?

會把客人都吓走吧!

花不謝已經朝獾奴伸出手,說話擲地有聲,铿锵有力,“兄弟,我叫花不謝,你叫我不謝就好,豨哥說你給我找了份差事,讓我跟着你好好幹。”

原來,名字叫不謝。

還真是奇特的名字,獾奴哼哧哼哧笑了兩聲:“好,不謝。”

王靖宗瞅了一眼獾奴,道:“都是自家兄弟,不必客氣,進去吧。”

茶館夫妻走的時候,将桌子椅子木櫃等物什都留了下來,酒肆内一應俱全,三人找了個四方桌,圍着坐了下來。

獾奴仍在暴風雨中狂奔,内心不由得擔憂起酒肆的未來,早知道是這樣,他還有勤勤懇懇操前操後的必要嗎?

王靖宗擡起桌上的水壺,沒想到裡面有水,再試了一下溫度,竟然是溫的。

又掃了眼獾奴,親自倒了杯水,放到獾奴面前,道:“喝點水。”

獾奴:“好好。”猛灌一口。

王靖宗又倒了一杯給花不謝,問道:“伯父身體還好吧?”

花不謝頓時兩眼淚汪汪。

王靖宗心裡倏地一緊。

不想,花不謝接着道:“好得很,就是經常做夢,爹一夢到王叔父,就怎麼也睡不着,能抱着被子哭一宿。”

“......”獾奴心道,男子漢大丈夫,你家愛哭的毛病竟然還能遺傳?

王靖宗将心放回肚子裡,介紹起獾奴,“他叫柳勝,你喊阿勝就行。”

花不謝眼淚一收,高高興興地道:“阿勝哥,請多多指教。”

獾奴掀了眼皮,看了一眼王靖宗。

輕描淡寫地回應:“你應該比我大,喊哥不合适。”

花不謝:“我今年十六,哥你今年多大?”

“......”

真看不出來。

與王靖宗同歲的獾奴沒好氣道:“行,就叫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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