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小院迎來了第一縷晨光。晨光熹微,應有閑暇時光。
今早,冀南起來時,福笙也起來了。婚禮辦得倉促,她沒來得急準備什麼,挨了一巴掌,就稀裡糊塗地嫁了。不過,也沒什麼要緊的,左右她也是三十多的人了,要再不結婚,恐怕耳朵也要被媽媽唠起疹了。再說了,女子之偉岸,亦也不在羅裙之下。結了婚可以再離,何須愁眉?
今日風有些大,溫度有些低,是而,一手持絹帕,一手抱外袍于冷風中,專心緻志擦汗的“忙碌”冀南引起了一直在整理物品的娘子注意。
福笙輕聲詢問道:“表兄,很熱嗎?還是家中來人了?”
女子柔聲中的一聲表兄,落在冀南耳中,甜的發絲。表面看似平無波瀾,語氣一本正經在扯謊,“這天熱得緊,洗完衣物,就累得出了一身的汗”,然後眼神中帶有些歉意望向妝台的娘子,見娘子神情柔和,又見那襯衣領子下的傷口,出自本能往身後倒退了幾小步,卻硬要佯裝輕松平常,眼中的留意卻始終沒離開福笙身上半刻,“抱歉。非常抱歉。”
福笙眉眼稍微躍動了一下,輕啟嫣唇,柔笑道:“聽着倒像回事,可心卻不誠。”心裡琢磨一想,一般這種情況,沒有情況,應該是有人來了,是張謙。
冀南隻是放件東西的空隙,再回眼妝台上的人就已經不見了。心中不免湧起一股惱意。惱火來的莫名其妙,張謙屢屢欺辱他的娘子,又打量着這紅帳香閨,暗自憤懑:真是該死,“阿笙。”
小院僻靜,但人卻不少。有婆母,也有府衙裡的人,看來今天,張謙是有大事要發作發作了。
福笙輕微施了一禮,不想張謙卻言語譏諷道:“小福娘子果與昨日不同……比狐狸更像狐狸了。”
“比狐狸更像狐狸了?大人是說冀家新婦像狐狸?大人!”這個傻不垃圾,又蠢又天真的衙吏,是今日從各縣選拔出來的獨苗苗差使。不過可惜了,在這遍地黃金的地方,他一顆小沙子,始終都隻是小沙一枚,就算曆經萬難,忍受數年裹攜窒息成了珍珠,按照金屬屬性,也依舊不如黃金耀眼。他的名字永遠不會有人問起。除非,他不是珍珠,而是能把牙都嗑掉的……黃金。
“小兄弟,你可是說錯了。我自幼長在澹州。”福笙嘴角提着一抹商場職業笑,繼續沉聲道,“澹州民風純樸,百姓厭惡為官,憎惡小人行徑。你可不能說我像狐狸啊。你說是吧?!張大人。對了,大人,怎的,你是遇上什麼人,碰了一鼻子灰了?這臉色竟紅的發黑……不過也不擔心,也有可能是鴻運當頭哦。”
心裡與口中說出來的話,卻截然相反:你這個下頭男。啊,我前世是作了什麼孽,才緻命中有你這個人。我呸!我呸!呸呸呸!屈原道,紛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你與天下第一賢臣屈原相比,簡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鵝肉,沒有可比性。枉你頗受百姓青賴,可惜了,竟是個既沒有内美,又不會修能的陰陽官。破案本事沒幾個,陰陽人的功夫倒是絕無僅有。
張謙選擇性忽略了福笙說的話,卻用眼神窺探出她的真心話——這是明裡暗裡都在譏諷他呢。聽到沒有,她在譏諷自己這個夫君呢。不,她不是狐狸,她隻是個有背婦德,抛夫棄子之人。她不應該站在這,她應該被人關進豬籠裡,然後投入池水,自此印上羞辱的印章,一輩子都洗脫不掉。
張謙似乎忘記了一切過錯本出自他手,隻知道将所有不對一股腦歸咎給福笙。他忘了他停妻再娶,他忘了他給女兒夭兒取名的本意,他忘了,他忘了很多,很多。算了,他本來就是這樣的人。可福笙自己都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了,為什麼還要理他這樣的爛人?
福笙知曉張謙來此的表面用意,索性就當一回古代熱心破案小能手,明知張謙會答應,可語氣上依舊不太高興,“想必大人找我一定是有什麼需要我幫忙的地方。大人放心,破案上,有什麼我能幫的上忙的地方,我定傾盡所能。”
天,依舊很涼快,女子誠懇卻又帶着五分的協迫之意,令張謙失意惆然:或許,也不是非這個女人不可。比她賢惠的有人在,比她貌美的亦有人在,比她比凸後翹的,亦有不少。更有甚者,媚骨天成,他确實沒有必要苦情于她,“本官查閱案宗,得知周末爾原是你姑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