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得早下班,警局一行人都溜得比誰都快。連善歡從辦公室出來的時候,除了輪值的幾個人之外都走光了,他笑着搖搖頭。
看來最近是真的把他們累壞了。
但他自己又何嘗不是呢,這幾周幾乎不着家,天天睡在局裡,甚至都沒眯一會就得出警,最近連怼人都沒力氣,真是拿最少的錢操最大的心。
連善歡邊往外走邊捏捏自己的鼻梁,才讓自己精神一些。
警察真TM不是人幹的活。
取了車之後,連善歡卻沒往家的方向開去,而是朝相反的方向開到了一家叫“東西”的酒吧。
這家酒吧是他和曾現這幫人都常來的,大家平時慶功宴啊,娛樂啊,就會來這聚一聚喝喝酒。這酒吧的名字叫“東西”,第一次來的時候連善歡還和曾現吐槽過一番,當時他是這麼說的:
“也不知道它是想暗示來這的人是東西呢,還是想說來這的人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總之來這的就不是好人。
當時曾現還反駁他:“老連,你罵你自己就算了,别捎帶我們啊,我們可都是良好市民。”
連善歡笑着給他腦門一巴掌:“去你的吧。這是良好市民被黑的最慘的一次。”
連善歡喜歡來這個酒吧是因為他覺得很舒服,這裡不是慢搖吧,但也不像其他酒吧那麼鬧騰,每次出警到酒吧去,都是被吵得腦仁疼,但這裡卻不會。而且很多人會在酒吧進行各式的交易,多多少少有過肮髒的事發生,但這家酒吧從開業至今安穩,從沒有發生過事故,當然,故事也沒有。
走近吧台,連善歡在高腳凳上坐下,問調酒師要了一杯Bamboo,連善歡平時會偏愛烈酒,但今天點的這杯卻是相對柔些的酒。畢竟他來隻是想喝杯酒回去好睡一些。
這個時間點還早,所以酒吧不忙。調酒師很快把酒呈上來。
連善歡看他一眼,覺得面生,便問道:“原來的調酒師呢?”
“哦您說的是常甯吧,他啊最近家裡出了點事,辭了工作回老家啦。”新來的調酒師拿着抹布擦着吧台:“看來您得有一陣子沒來我們這了,我都來兩個半月了,頭一回見您。”
原先的調酒師跟連善歡倒是挺熟,但他最近太忙,好幾個月沒來了,沒想到居然換了個調酒師。
新調酒師這自來熟的秉性,換平時連善歡肯定多少要跟他聊上幾句,今天卻是沒什麼心情。
畢竟人在身心俱疲的時候,大多都是不大願意開口的。
連善歡拿起杯子淺酌一口,水晶杯在手中輕輕搖晃,他的眼睛盯着杯中的液體,腦中思緒就慢慢開始放空。
這就是他喜歡喝酒的原因。
酒精能讓人放松,能讓人抛棄一切,能讓人一片空白。
連善歡是屬于剛勁一類的男人。
頭發是剪得很短的寸頭,右耳朵上方剃了五六厘米長的一道,看上去倒像是故意設計的。
但事實上那是他一次出任務不慎被歹徒的刀劃了一道,好在傷口不深,縫了七八針就沒什麼大事了,壞處就是那塊地方不會長頭發了。
如果頭發長些的倒也還好,能擋住疤,但連善歡一向嫌頭發長礙事還麻煩,從小到大都是從一而終的寸頭,所以近一點就能看見他的疤,不過他本人也不甚在意。
他身上的疤還少嗎?
連善歡眉毛濃厚,是典型的劍眉,鋒利的眉峰給他那立體硬朗的五官增添了一份意氣風發,臉部看起來非常有輪廓感。
内雙的眼睛深邃而有力,最近因為睡眠嚴重不足,内雙變成了雙眼皮。可能是常年和壞人打交道,導緻他的眼睛一盯着某處不動就會給人一種壓迫感。
“你好,一杯新加坡司令謝謝。”
一道清冷的聲音在他耳邊響起,把他的思緒拉了回來。連善歡下意識地偏頭看向說話的人。
這是一個很漂亮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