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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夏初的番外——Shiloh Gran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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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隻怕生的小鹿,Ernest沒有回應他熟悉的鄰居叔叔,扭頭跑掉了,往回家的方向跑去了。

Edward沒有生氣,似乎已經習慣了,他笑牽着夏初回家:“走吧,回家吃飯啦,媽媽今天做了很多好吃的,你一定會喜歡。”

Ernest的家在湖邊的另一頭,他的家庭狀況非常糟糕,不僅不富裕,而且十分困難。他的母親Lluvia是一名美麗的西班牙女人,至少年輕的時候很美麗。夏初有一次見過他的母親,他們長得很像,Ernest簡直跟她長得一模一樣,擁有跟她一樣好看的眉眼。隻是她現在看起來非常的蒼白,跟她的兒子一樣蒼白,這可能可能跟她的丈夫有關。

Eric Lindsay,Ernest的父親,他是個遊手好閑的酒鬼,不僅不出去工作,而且經常酗酒,喝醉的時候常常毆打妻子和兒子。

但Ernest的母親似乎總是默默忍受這一切。

他的家庭跟Grande家還有Murdox家簡直是觸目驚心的鮮明對比。

因為貧窮與怪異,Ernest不受同齡人的歡迎,大家都瞧不起他,喜歡捉弄他,在小鎮如此,在學校亦是如此。

他跟夏初不在同一所小學,他上的是便宜的公立學校。面色寡淡蒼白,脾性古怪,加上總是穿着顯得寬大陳舊的衣服,Ernest總是會成為同學們嘲笑的對象。他跟夏初一樣,總是默默無言地一個人走在放學回家的路上,毫不理會有時同學們突然興起的捉弄。

也許正因如此,Ernest和夏初小小的身體裡都住着一個孤獨的靈魂。可能就是某些相似的同病相憐的地方,令兩個人孤獨的人成為了朋友。

__________________

夏初一直在努力攻克語言難關,從最初略顯僵硬的臨摹,到可以任憑抽查段落指着書本上的句子生澀地拼讀,她隻用了半個月。

這一個看似小小的一步,對于夏初來說卻是跨階段的一大步。

Katherine欣喜地雙手合十,“看哪,Shiloh多聰明!這孩子多聰明!我們的女兒多聰明呀!”

“是的,我們的女兒聰明極了。”Edward扶着門框微笑回答。

Helen的頭發永遠高高盤起,她是個冷面的女人,卻也難得地舒緩了神情:“您的女兒固然聰明,卻更努力。”

還記得第一次的數學測試,夏初得的是D-,她從神情漠然的Thompson 手中接過試卷,默默地回了座位。Thompson注意到,她一直低着頭,盯着桌上的卷子,忍不住在心裡嘲笑,她之所以能得到D-,還是他大發慈悲給的呢。

日子在一天天過去,第二次,夏初得的是B-,Thompson有些驚訝,他挑了挑眉沒說話,還是親手将試卷遞給了她。

可是到了兩個月後的第三次,夏初得了A+。他還記得自己批閱時的不可置信,他反複地翻看她的答卷,的确是她自己寫的。抄襲?考試是由他親自監考,學生們沒有作弊的可能,更何況,他将她的解題過程與其他同學仔細做了對比,确定她沒有剽竊行為。而且他注意到,她其他科的成績也非常不錯,每次考試都在進步。他回想起這個女孩第一次踏進教室的樣子,心中驚訝又感慨。

他将試卷遞給她,面帶微笑,“我不得不說你完成得非常好,Grande小姐。”

這女孩兒用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老師的尊重。

夏初雙手接過,目光平淡:“謝謝你,先生。”

為了獎勵夏初得了A+,Edward從同鎮的Brown老太太那裡抱來了一隻剛出生幾天的白色牧羊犬,是的,很珍貴和少見的通身雪白的牧羊犬。

當夏初将這隻可愛柔軟的小奶狗抱在懷裡的時候,她的眼睛裡是從未出現過的驚喜和光芒。當看到她臉上的喜悅時,Edward覺得一切都值得。

“謝謝你,爸爸!”夏初抱着小狗給了Edward一個擁抱,這讓他受寵若驚,因為這是夏初第一次如此像一個真正的孩子一樣叫他爸爸,并且還附帶一個感激的擁抱。

Edward高興地親吻了她的頭發:“不客氣,Sweetie。”

“快給你的小狗取個名字吧。”Katherine笑着建議道。

夏初想了一會兒,說:“Tomato!”這是她今天學習的第一個單詞。

從此,除了上學,這隻叫Tomato的牧羊犬幾乎和夏初形影不離。看着它一天天長大,有了它的陪伴,生性冷淡、沉默寡言的夏初在不知不覺中開朗了很多。當然,還有Grande夫婦無微不至的愛。

他們越來越融洽,越來越像一個真正的家庭,夏初被包圍在養父母強烈又溫暖的愛中逐漸成長,她敏感的心扉在一點點地打開。

親情,是夏初心靈最好的滋養。她從來不敢奢求很多,那怕有一點就夠了,她沒有想到,她還能獲得這麼多的愛。

本處在絕望中的她,感覺到了一絲絲的希望。

夏初很慶幸,她有了一對世界上最開明的父母,而在她眼裡,他們很可能是這個世界上最恩愛的夫妻。

即使已經年近中旬,可Grande夫婦卻依舊好似甜蜜如初的夫妻。每天早上Edward都會給正在廚房忙碌的妻子一個充滿浪漫愛意的吻:“早上好,親愛的。”有時候他還會偷偷關掉妻子的鬧鐘,并替妻子完成做早餐的工作,好讓她多睡一會兒。

他們随時會擁抱,摟住彼此,在耳畔私語兩句。

他們深愛彼此,完全體貼和理解對方,好像永遠也不會吵架一樣。有一次在吃飯的時候,Edward悄悄打趣地告訴夏初:“你媽媽可是跟我私奔出來的呢。”

小夏初愣愣地看着他,好像還不明白“私奔”這個詞是什麼意思。

年輕的時候,Katherine是英國的貴族小姐,而Edward隻是一個窮畫家。在英國,人們一向注重階級大過注重财富,因為階級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可是,貴族階級的Katherine和工人階級的Edward兩個人,卻相愛了。

在那個年代,那是受人恥笑的事。很俗套的,這段戀情遭到了Katherine家族人的大力反對,而為了能跟心愛的人在一起,Katherine抛棄了她的所有,包括家人,包括階級,包括财富,選擇跟Edward私奔。

這也就是他們為什麼在美國居住的原因。

一個年輕的姑娘,能選擇跟一個毛頭小子私奔,這得需要多大的膽量和勇氣?她的賭注是自己一生的幸福。

她為他放棄了一切,顯然,他也将自己的一切交付給了她。

很幸運的,他們已經成為理想中彼此的靈魂伴侶,相濡以沫地陪伴了彼此二十多年。

正在廚房煎雞蛋的Katherine聽到他們的對話,背對着身子笑道:“是啊,所以從那之後,我除了你爸爸,一無所有。幸好你爸爸是個令人滿意的好丈夫,嗯哼。”

養母是個迷人的女人,骨子裡有自己的驕傲,這份驕傲無關身份、地位與錢财。夏初稚嫩的眼睛對此一直深信不疑,她敬仰她,并深深地受之影響。

而Edward不僅是個好丈夫,更是個好父親。他用自己的高貴的人格和開明的思想熏陶教育着夏初,給她指引與啟發。就像小鎮上别的家長都反對自己的孩子跟古怪孤僻的Ernest來往,可夏初跟他一起玩耍的時候,他卻給予鼓勵。

“為什麼大家都不喜歡Ernest?總是瞧不起他呢?”夏初天真地問Edward。

Edward笑答:“因為他們缺少一雙可以發現别人美好的眼睛。”

“你喜歡Ernest嗎,爸爸?”夏初問。

“當然。”Edward調皮地道,“我像喜歡你一樣喜歡他。”

“可是大家卻那樣對他……”

“你會因為别的小朋友都排擠Ernest而不跟他玩嗎?”Edward反問。

“不會。”夏初搖頭。

“為什麼?”Edward微笑發問。

“我們不能以家庭狀況的好壞和别人的眼光來評價一個人是否值得交朋友。”

“就是這樣。”Edward贊許地摸了摸她的頭發,“好姑娘。”

夏初成為了Ernest唯一的朋友,也是這座小鎮上僅有的願意跟他玩耍的孩子。

其實附近的鄰居們針對的不是Ernest這個孩子,而是他的父母,他以前做過風塵舞/女的母親,還有他那個酒/鬼父親。

看來令他遭人瞧不起的,遠遠不止貧窮。

Grande夫婦對這鄰居們家的每一個孩子都一視同仁的友好,包括Ernest,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Ernest的媽媽卻不喜歡夏初。

不知道為什麼,夏初就是能感覺到她不喜歡自己,她不讓兒子來找夏初玩,盡管Ernest還是經常來找夏初。

然後Ernest就經常會被她粗魯地拽回家,她瞥向夏初的時候,那眼神冷漠又惡毒,就好像夏初搶了她兒子什麼東西似的。

夏初沒有過多在意,便自己回了家。吃完午飯,她拎着一個小桶,帶着小小的渾身雪白的Tomato去家附近的林蔭小道邊澆水,上次她看到這邊有一顆小樹苗快要枯死了。Tomato像個小跟屁蟲一樣跟在她後頭,然後下一秒它和它的小主人都被吓了一跳。

路過一顆大樹下時,Christian突然從天而降,整個人從茂密的葉群中連枝帶叉地掉了下來。

摔在了夏初的面前。

她水桶裡的水都吓得震翻了大半。

Christian吃痛地從草地上爬了起來,扶着腰“喔”了幾聲,身上頭發上沾滿了草葉。而小小的夏初仰頭望着近在面前的他,已然驚住了。

她還從沒有離他這麼近過。

他沒有解釋自己為什麼會從天而降,仿佛是為了掩飾尴尬,他不知從哪兒掏出了一個青草和鮮花編織的花環,随意地搭在了她頭上:“送給你。”

這本來是他準備送給他妹妹的。

他妹妹Cecilia身體不好,很少出門,明明住得不遠,可夏初卻幾乎沒怎麼見過他妹妹。

頭頂突然傳來幾聲細小的叫聲,帶着好看花環的夏初擡頭一看,上面的樹杈上有一個鳥窩,一隻羽翼未滿的雛鳥正在裡面嚎叫。

它從窩裡掉了下去,是Christian爬到樹上把它放回了家。

Christian拂了拂身上的葉子,又恢複了原來的清爽,他沖她笑了一下,露出好看的小尖牙,然後騎上停靠在樹邊的單車,回家去了。

他一直都知道夏初是Grande家的女兒,不過由于年齡差距還有不在同一個學校的緣故,他們雖然是鄰居卻沒有什麼交集。這是夏初來到聖巴巴拉後的大半年裡,除了足球場外,他們為數不多的一次對話。

夏初頭戴花環站在樹蔭下,站在風裡,望着他遠去的背影發愣,腳邊的Tomato昂頭乖乖望着她,奶聲奶氣地汪汪了兩聲。

跟孤僻的Ernest天差地别,小鎮上的人都知道Murdox家的兒子Christian長着一雙迷人的,漂亮深情的,琥珀顔色的眼睛,自然幹淨的金棕色頭發幾分典雅地垂在額前,就像活在油畫裡的中世紀少年。

他永遠是人群中最出挑的那一個,清爽得像微風和陽光。

在夏初眼裡,他很優秀,也很可愛。

他是學校的優等生,不僅成績好,各項運動也是手到擒來。每次他在學校裡打棒球的時候,球場邊總會圍着很多的女孩子,她們其中不少都對他有意思。是的,人品好,相貌好,家世好,沒有人不喜歡他。可,他同時也是最令老師們頭疼的學生。

是的,Christian總會幹一些旁人覺得不可思議的事情。

他喜歡冒險,經常挂彩,總會受一些奇怪的傷,不是摘東西從樹上掉下來,就是騎着單車翻下草地斜坡,就連胳膊骨折了,也還能挂着繃帶單手捯饬東西。

不過他卻從不在意,他總是驚奇地覺得他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很有意思,覺得它們酷爆了。

也不知怎麼了,夏初隻要一見到Christian就會變得很傻,手腳都不知道往哪裡擺,心裡像有頭小鹿亂撞一樣。

他們倆不怎麼打招呼,因為Christian不是能經常注意到夏初。而夏初也從來都不會主動跟Christian打招呼,她開不了口,隻要站在他面前,她就會忍不住握緊手指,變得很緊張。所以那偶爾的招呼,都是狀況之外的Christian主動的。

每當在小鎮的什麼地方遇見她,他就會探出頭,用那雙灌滿了深情的秋水一樣的眼睛看着她,漂亮的微笑像一抹璀璨的陽光。

每天放學時分走向校車站台的夏初,步伐總是很慢,因為走得慢一點,就可以趕在坐上校車之前看到他。

Christian從來都不坐他們學校的校車,而是每天騎單車回家,因為這樣他就可以沿途發現許多好玩的東西和做很多自己想做的事情。

兩分鐘後,Christian騎着單車像風一樣經過她的身邊。看着他逐漸遠去的好看的飄揚中的金棕色頭發還有背影,夏初總會覺得心裡甜甜的,心情突然變得格外晴朗。

直到十三歲的時候,夏初才明白一直以來她對Christian的感覺,叫做暗戀。

由于養父母是英國人,夏初的英文裡自然而然地就會夾雜着英倫口音,這也會成為一個同學們嘲笑的地方。

倒不是因為英倫口音難聽,相反的,英式英語非常優雅正宗,腔調非常悅耳,隻是英國人和美國人早已經習慣了相互嘲諷對方的口音。夏初生活在美國,那樣的口音自然顯得有些異類。

夏初從不會因為自己的英倫口音而感到自卑,相反的,她很自豪,因為這是她從養父養母那裡得來的寶貴财富。但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嘲諷和麻煩,從那以後,她跟别人說話都會特别注意不要透露出英倫口音,隻有跟養父母說話的時候,她才毫不顧忌。

其實這種感覺真的很好,很有安全感,就像無論外面的風雨有多狂暴,家裡總有跟你屬于一體的親人,家人們會共同擁有某些外人都沒有的小習慣。

作為一個半路出家的異國人,由于語言基礎比同齡人差,夏初不得不在學習上付出百倍的努力。在同學們的眼中,她就是一個安靜的書呆子,因為在美國,有哪個孩子會在放學回家的路上,一邊走一邊看書呢?

她邊走邊學,腳步很慢,一是因為分心使她的動作不自覺地放緩,二是她習慣了放慢腳步,隻為了能看上Christian一眼,哪怕他隻是從她身邊很快地經過。

今天的校車過了很久都沒有來,夏初一直在背書,但她注意到Christian今天遲遲沒有出現,或許他又做什麼“冒險”的事去了。可是不一會兒她就聽到了什麼異樣的聲音,她聽到背後傳來幾聲貓叫聲。

她回頭,看見Christian正坐在一棵蔥郁的老樹下,在逗一隻流浪貓。

他的單車随意地躺倒在旁邊的地上,而他穿着幹淨的白襯衫,盤腿坐在那裡,手裡拎着一隻銀色的鈴铛,正在樂此不疲地逗弄一隻始終乖乖坐在他跟前的漂亮的白貓。

擁有藍色眼瞳的白貓完全被他手裡的東西吸引,伸出的白色前爪對着頭頂上的鈴铛抓抓撓撓,左右撥弄。鈴铛響得“叮叮當當”,可總是上上下下的不讓它抓到。它便直直地盯着這東西瞧,一隻白爪搶得更起勁了。

從那以後,夏初經常能看到Christian在各個角落裡和貓咪玩樂,有時候是樹下,有時候是路邊,他總是會從口袋裡掏出面包之類的東西,喂飽它。可能是熟絡了,白貓還帶了自己的朋友來跟Christian認識,漸漸的,他身邊聚集的貓從一隻變成了兩三隻。

有的喜歡跳上他的肩頭伏着,有的喜歡在他懷裡不斷撲騰。他兩隻手架住它前肢的臂膀,沒想到這小東西的脾氣倒不小,渾身毛發盡張,此牙咧嘴地叫了幾聲,貓爪不客氣地朝他臉上撓了過去。

貓兒趁機在他懷中大肆進攻,一陣抓撓撲騰之後機靈地跳開,轉眼便消失在了草叢之中。

少年有些吃痛,不過卻沒有生氣,隻是抓抓他好看的金棕色頭發,然後慢悠悠地起身。

在Christian扶起他的單車之前,夏初迅速跳上及時趕來的校車,才沒有被人發現自己在偷看。

第二天放學的Christian,一側的臉頰上果然留下了兩道鮮明的抓痕。藍紫霞紅的夕陽燒染了半邊的天際,車頭上綁着一支美麗花朵,他帶着臉頰上的兩道細痂,騎着單車,迎着蕩漾的拂面微風,刷地閃過夏初的身邊。

喜歡貓的男孩子,内心一定很溫柔。

她想。

夏初從來都不敢主動跟Christian說話,但生活總是讓人猜想不到。在一個周六的早晨,她穿着拖鞋,披頭散發睡眼惺忪地從樓梯上下來的時候,竟然看見Christian正站在她家的客廳裡。

他媽媽讓他給Grande家送一些她昨晚多做的藍莓芝士派。

Katherine剛剛笑着接過藍莓芝士派轉身去了廚房,他昂頭看着呆站在樓梯上的夏初,漾開世界上最好看的笑臉:“Hi!”

可是剛打完招呼他就迷惑了神情,因為夏初像個小兔子一樣眨眼間就逃回了樓上,仿佛看見了一個怪物。

Ernest非常嫉妒Christian,不是因為别的任何東西,隻是因為他知道夏初喜歡Christian。但小小年紀的Ernest同時也非常崇拜Christian,因為他真的非常的優秀和厲害。盡管Ernest有時會倔強地不屑去跟Christian講話,但是他更多時候還是會像夏初一樣,躲在什麼角落裡傻傻地偷偷觀望他。

隻不過他比夏初更鬼鬼祟祟。

嫉妒和崇拜同時存在,真是矛盾而又奇怪的感覺。

而夏初已經養成了寫日記的習慣,最開始是為了練習寫作,糾正語法,後來也是為了在文字中吐露對Christian的美好感覺。她不是每天都寫,但總是會寫下自己的心情和思考的想法。

Katherine是個喜愛鮮花的花卉高手,所以他們的房子前有一片漂亮的鮮花,全部是Katherine親手培育的。她和她的花圃也是夏初日記中的常客。

每個周末早晨,當Katherine拿着小鏟子為每盆花卉添土施肥的時候,Tomato總是會像個調皮活潑的孩子一樣,不停地圍着花圃奔跑。

它日漸長大,全身毫無瑕疵的白色毛發美得像座高貴的雪山。它一會兒奔跑沖向遠處的樹林,轉眼又奔跑沖回了他們的房子,一刻也不消停。

它越來越大隻,已經不能再睡在夏初的卧室裡了,于是Edward和夏初一起幫它建了屬于它自己的“房子”,就在花圃附近。

到了花卉盛開的最好時節,Katherine會讓夏初給附近的鄰居都送上一盆鮮花。夏初抱着各種各樣的鮮花,挨家挨戶地敲門,将養母美好的分享品德送給每一戶鄰居。敲開Christian家門的時候,Murdox太太總是會驚喜而又感恩地接過,并親吻夏初的面頰表示感謝。而敲開Ernest家門的時候,Lindsay太太總是會冷冷地接過,然後冷冷地關上門。

後來的某一次,夏初在她家旁邊的垃圾箱裡發現了養母精心培育并照顧的鮮花。

夏初不會告訴養母Lindsay太太每次都會把鮮花扔掉的事,而是選擇伸手進垃圾箱裡把它拿出來,但是她又不能把它拿回家,所以她選擇偷偷拿了小鐵鍬出來,把被丢棄的鮮花在某一處栽下來。

而這件事,她一直做到了十五歲都沒有人知道。

Edward常常會和夏初坐在他親手栽種的那棵梧桐樹下,望着逐漸落下的夕陽談話。他們既是一對溫馨的父女,又是一對知心的朋友。

夏初會就自身還懵懂無知的暗戀産生的疑惑而向Edward提出問題,她渴望得到解答。漸漸的,他們談論起了各種各樣的問題,包括友情,包括愛情,即使夏初當時隻有十一歲。

“永遠保持獨立人格,保持清醒,才不至于在愛情中迷失自我。這樣你才能以真正公平的角度來審視自己愛慕的男孩兒,是否值得被愛。隻有這樣,當你發現對方不過虛有其表時,你才能擁有轉身就走的決心和毅力。”

“他不是虛有其表。”夏初本能地反駁,卻還沒意識到自己已經有了喜歡的人這個事實。

“你怎麼知道他不是?”Edward笑着反問,“你能肯定自己一定了解他嗎?”

夏初沉默了。

“況且,說不定你現在喜歡的人不是虛有其表,但你以後喜歡的人是虛有其表呢?”他調侃道。

夏初幾分驚詫:“喜歡上一個人還會變心的嗎?”

難道一個人會在另一個人的心裡突然消失嗎?難道一個人在喜歡某一個人之後還會忘記這個人喜歡上别人嗎?這怎麼可能呢?

“當然!”他煞有其事地看着女兒,“沒有誰一輩子隻喜歡過一個人,至少我身邊沒有那樣的人。在你生命中出現的某些人,可能你喜歡着喜歡着,突然就不喜歡了。”

夏初迷惑地看着他,無法理解。

“你愛一個人,但是當他觸碰到你的底線,你也會毫不猶豫地離開他。你愛一個人,你願意為他傾其所有,但是不包括放棄自己。”

“無論在哪一方面,都要學會自省,今天犯的錯誤,我們可以原諒自己,因為明天我們永不再犯。當你發現一個人不值得你愛了,那便永不再愛他。”

方方面面,每一天發生的各種小事,他們無所不談。Edward就像一名人生導師一樣,指引着夏初成長。而夏初,則永遠深深銘記他的每一次教誨。

“……衡量一個人最重要的是什麼?”他問。

“是好與壞。”夏初回答。

“是品格與思想。”他告訴她。

“如果一個人沒有寶貴的品格和思想,那麼即使這個人擁有再美麗的外表,也不過像始終會塌陷的沙雕一樣空洞,虛有其表。因為人的皮囊總會腐朽潰爛,而品格和思想将永存人間。”

“一個常做好事的好人,但隻要他做了一件壞事,大家都不會再覺得他是好人;一個做盡壞事的壞人,可有一天他突然做了一件好事,人們便會突然覺得他沒那麼壞。這就是人們奇怪的眼光和心理。”

“……要做強壯的大樹,不要成為不堪一擊的花朵;要做堅韌的磐石,不要成為風一吹就會散的懦弱的沙子。要做像彩虹一樣的人,善良,勇敢,獨立,純潔,沒有什麼比這些東西更寶貴。”

一個女孩兒,她的眼界越高思想越超脫,她才能站得更高看得更遠,她的眼中才能見識到别人無法見識到的愈發迷人的風景,而不是被眼前膚淺的東西所迷惑。

“等你以後到了要結婚的年紀,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一定要和能真正尊重并理解你的人結婚。”

“我會找到那樣的人嗎?”

“找不到,又有什麼關系呢?”

Edward在一點一滴中的引導教育中形成夏初美好獨立的人格,教會她人生需要執着,卻也要懂得灑脫,教會她淡泊明志,甯靜緻遠。

舒服的微風中,夏初漂亮的眼睛望着父親甜甜地笑了,Edward摸了摸她的頭,父女二人映照在藍紫霞紅的美麗夕陽下,影子在昏黃的色調中被拉得老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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