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像鬼,像浮屍,就是不太像一個鮮活的人。
這樣的狀态,要撐到四十歲,恐怕有些難。
路過有名的商城,她看着時間還早,就進去逛逛。
門口赫然一個星某克的綠色長發頭像,慷歌從未喝過。
好貴啊,真的好貴,一杯飲料要三四十。她總是在這些享樂的東西上格外節約,她的錢要增值,要投資,就是不能享樂。
看着自己腳上的鞋,鞋頭挺髒了,一直忙着都沒空洗,也沒買新鞋。人家說識人先識鞋,人如其鞋。
好像跟人家的店面格格不入。
她上了二樓,茫然地看着二樓的衣服,又醜又貴。
靈機一動,會不會能在某魚兒上買到便宜的券?一搜,居然真的可以,下單了一杯抹茶可可星冰樂,因為她不愛喝咖啡,看過電視劇裡邊的小女孩點這個,她學着下單,弄好了後,怯生生走進店裡,
店門真重,慷歌兩隻手推着那個木條才進得去。
店裡很香,讓人覺得很放松的香。咖啡豆的味道,聞一聞就很滿足。店裡沒太多人,她走過去問“你好,我點了一杯星冰樂,要掃碼才能拿嗎?”
她很安靜地等着别人回話,其實她甚至有些害怕店員轉過身。
小時候她和父母一塊去縣城逛街,十幾年前的一雙皮鞋要兩百多塊。店員把他們三個人從頭到腳打量,也不做多的介紹。爸爸就會找個借口,三個人就這樣悻悻地離開。
這種事情至少每年都會發生一次,因為按照傳統,過年總得去買套新衣服,所以每年慷歌都能重溫一次,這種刺骨的痛。縣城的衣服,憑什麼那麼貴啊。後來她去過那麼多次服裝産業區,回到家裡的時候總是百思不得其解。原料,設計,品牌都拿不出手的東西,為什麼能賣的跟奢侈品一樣自以為是。
但離開家之前的慷歌不會這麼想,她不覺得是商場不合理,她隻會埋怨自己,為什麼自己就不能體面些呢,就不能輕輕松松地進去,随心地挑選,從容地結賬。為什麼自己買衣服,卻總是要先看看服務員的臉色,看看她是不是瞧得起自己。
“嗯嗯你好,已經做好了,在旁邊你要打包帶走嗎?”店員姐姐轉過來了,語調出人意料的溫柔。
“我就在這裡喝,我要一個杯套就好了”
“好的”
背過身,慷歌坐在面對大街的高腳凳上,看着窗外的忙碌的行人,想象自己退休了,就這樣安安靜靜的呆着。誰也不去想,誰也不去面對,就這樣安安靜靜的呆着,等到哪天有力氣了就做點事情。
人可以這麼幸福嗎?抹茶可可星冰樂原來真的很好喝,慷歌在二十四歲知道了這件事。不是十二歲,也不是三十六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