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笑不得的辭别了好心的大叔,我看向Jonathan,“現在我們去哪?”
這個車站和大多數車站一樣是混用的,既有火車也有巴士,可去的方向也有好幾個。Jonathan擡頭看着簡陋的指示牌,尋找着他所需要的信息。
“我們回巴黎,”他說,“然後從那裡開車去直布羅陀。”
我頓時有些不解,“為什麼要回巴黎?從這裡直接開車去直布羅陀不行嗎?”
Jonathan牽着我走到長椅邊坐下,“巴黎有我的人脈,能搞到我們需要的東西。”
我仍很迷惑,“需要的東西?你不是說不□□件了嗎?”
Jonathan沒有反駁,而是耐心的看向我,“我們沒錢了,偷渡的費用很高。而且我還需要槍和一輛幹淨的車。相比别的大城市,巴黎被發現的幾率更小。”
我這才明白過來,有些不安的抓了抓頭發,“好吧。”
在行程安排上達成一緻後,Jonathan沒有像往常一樣歸于沉默,而是在短暫思考後主動開口:“我覺得私奔情侶這個身份很适合我們。”
沒想到他又提起剛剛那件讓人啼笑皆非的事,我用一種一言難盡的眼神看向他,“你怎麼會這麼想?”
Jonathan微笑,“因為看着不像一對,私奔才有說服力。私奔的時候,做什麼都不顯得很奇怪了。”
我愣了愣,關注點卻完全被第一句話吸引走,“為什麼我們看着不像一對?”
等話出口,我才意識到自己竟然問了出來。Jonathan也明顯一愣,沒想到我問的竟是這個方面。
“我…不知道,”他聲音放輕了,“可能因為你比我年輕很多,可能因為你看着文靜可人,而我滿身血腥。”
我慢慢的挑起一邊眉毛,這純粹是胡說八道,他雖然比我大了十幾歲,但看着并不像已經30多歲的人。至于滿身血腥,就更不會了。也許他殺人的時候的确會爆發出一種子彈般的淩厲,但平常他看着溫吞的很,哪來的血腥氣?
在心裡叨咕了一會兒,我忽然歎了口氣。我到底在在意什麼呢?其實這些理由根本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他認定了我們不般配,那他可以找出一千一萬個理由來不是嗎?
我的沉默和歎息好像讓Jonathan有些擔心,但他又不知怎樣開口問,所以他隻是把手搭在了我的肩上。我默默的看向他,撇了撇嘴。
“文靜可人?”我說,“你可是第一個這樣說我的人。”